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我局《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
2021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于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安办〔2021〕67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21〕57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为契机,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增强红线意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着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浓厚氛围,广泛深入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不断提高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提升监管部门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通过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培训,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工作步骤
区质安站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集中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一)动员准备阶段(即日起至8月26日)。做好学习宣贯准备,准备各种学习宣传材料,组织开展动员部署。
(二)宣传实施阶段(8月27日至12月1日)。通过开展宣讲培训等方式,集中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
(三)梳理总结阶段(12月2日至12月30日)。认真梳理总结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情况并形成报告,于12月4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区建设局工程科。
四、主要任务
(一)系统开展教育培训。一是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参加市级组织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班学习,提高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举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会,分期、分批组织建筑施工领域相关企业、重点岗位人员学习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推动企业的教育培训。三是督促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多手段、全方位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打牢坚实的基础。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通过集体学习、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全方位、多样化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教育。二是通过宣传海报、宣传挂图、宣传折页、宣传手册等,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进行宣贯,确保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普法宣传深入人心。三是动员企业、在建工地开设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普法力度。
(三)严格规范贯彻落实。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对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新要求、新规定、新标准,严格依法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切实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各项规定落细、落实。二是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加快建立部门执法信息互通共享、企业违法行为联合打击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和存在职责交叉的领域,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堵塞监管漏洞。三是落实“边执法、边普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依法开展“说理式执法”,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推动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区质安站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细落实,并取得良好的成效。央属、省属、市属企业要发挥带头作用,示范引领全市建筑企业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持续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强化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守住安全底线。
(二)强化督促指导。区质安站要在本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广泛动员,迅速行动,运用多种方法途径,探索创新宣贯模式和方法,将新颖快捷的新媒体宣传方式与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方式结合起来,使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更加贴近企业、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合力督促指导,确保监管执法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实现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整体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升。
(三)加强信息报送。区质安站要按照厦建工〔2021〕57号和我局要求及时报送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工作的有关视频、图片、信息资料等。
附件: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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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数 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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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题辅导讲座 |
场次,参加辅导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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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题宣讲 |
场次,参加活动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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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题培训 |
场次,参加培训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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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普法宣传 |
场次,参加人员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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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知识竞赛 |
场,参赛人数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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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承诺书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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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致生产经营单位和监管部门一封信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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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专题宣传片 |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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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展板 |
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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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宣传品 |
种,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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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片、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
部(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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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 |
条(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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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纸杂志、网站设置专栏,刊发专题文章 |
设置专栏 个,刊发专题文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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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微博平台发布普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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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精神相一致的配套规范性文件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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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有关设定依据和引用条款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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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违法典型案例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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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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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26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