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4-02-00-2021-103 成文时间 2021-09-16
发布机构 思明区建设局 文 号
标 题: 思明区建设局关于撤销《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备案(受委托)(厦建车备思〔2016〕17号)》的决定
内容概述: 思明区建设局关于撤销《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备案(受委托)(厦建车备思〔2016〕17号)》的决定
有效性:
思明区建设局关于撤销《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备案(受委托)(厦建车备思〔2016〕17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9-16 17:17
字号: 打印: 分享:

厦门市思明区园林绿化中心:

  你方于 2016 年8 月11日取得金榜公园停车场《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明》 编号:厦建车备思〔2016〕17号 。由于 你方主动向我局申请撤销金榜公园停车场《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明》(厦建车备思〔2016〕1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第七十条之规定,本机关现决定撤销《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明》 编号: 厦建车备思〔2016〕17号  ,撤销同时一并注销,特此告知。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思明区政府或厦门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

  2021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手机浏览

    视频解读
    文字解读
    访谈解读
    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

    重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