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园林绿化中心:
你方于 2016 年8 月11日取得金榜公园停车场《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明》 编号:厦建车备思〔2016〕17号 。由于 你方主动向我局申请撤销金榜公园停车场《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明》(厦建车备思〔2016〕1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第七十条之规定,本机关现决定撤销《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明》 编号: 厦建车备思〔2016〕17号 ,撤销同时一并注销,特此告知。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思明区政府或厦门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
2021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