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4-02-00-2022-063 成文时间 2022-06-07
发布机构 思明区建设局 文 号
标 题: 思明区建设局关于区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办理意见的函
内容概述: 思明区建设局关于区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办理意见的函
有效性:
思明区建设局关于区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6-13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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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泉代表:

  《关于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建议》(第16号)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思明区以5%的土地面积,承载了全市1/4的人口,市民对电动车的需求日益提高,电动车数量逐年增长,陈伟泉代表提出的建议对我区现有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和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等问题有实际意义,我区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停车点的建设和管理。

  二、措施与成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区委区和政府的领导下,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对厦门城市未来发展负责的政治高度,推动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措施全面落地,各街道、各部门各司其职,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确保从“见行动”到“见成效”,完成预期目标。

  (一)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区政府各部门通过下发文件,贯彻落实市、区领导批示精神,全面排查打击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乱停放等一系列影响市容市貌、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行为,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思明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抽派人员组成10个检查小组对各街道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消防设施缺失、生命通道被堵塞或占用、日常检查记录不规范或缺失等乱象。各街道利用社区网格力量对电动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区建设局、思明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管局等部门联合对30个小区开展电动车充电安全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上述违法行为执法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消除安全隐患,合力推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建设。

  思明区积极推动各街道、各部门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先”的原则,加快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一是制定制度。区建设局积极配合市建设局制定《厦门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建设指引(试行)》,建设指引就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集中点明确责任主体,对“谁来建”“怎么建”“怎么管”进行了规范,致力于从制度层面补齐短板、解决痛点进行明确,各街道有了制度“引路”,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集中点的建设就不会乱了“方向”;二是规范停车。各街道、各部门针对电动车“飞线充电”和乱停放问题,在中华城、思明南路、镇海路等电动车集中区域,增划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35余处3100多个;三是推动建设。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先”的原则,加快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全区共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832处,充电桩4265处;四是配套建设。结合小区居民意见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将电动自行车充电点一并同步建设。对新建住宅小区,在新建住宅小区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

  (三)科技赋能提升监管实效。消防救援大队积极探索 “破题”新手段,通过科技赋能,提升智慧监管效能。积极推广安装使用“电动自行车禁入电梯智能检测系统”,率先启动电动自行车禁入电梯智能检测系统,在大洲国际龙郡小区建设试点,一旦电动自行车被推入电梯轿厢内,系统能立即识别,电梯将无法关闭并处于停运状态,从而实现电动自行车禁入电梯功能。 

  (四)宣教并举筑牢意识防线。思明区积极组织主流媒体,广泛曝光占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消防登高施救场地等违法违规停放和充电的行为。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场所区域,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消防救援大队精准发送提示短信引导群众、企业购买、使用合规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派发《小单位小场所显见火灾隐患排查对照图》《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六提示》宣传海报6000余份,区建设局利用物业管理平台、企业微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物业小区大型户外视频、LED显示屏、电梯视频等载体,滚动播放消防宣传片,精准向小区居民精心宣传。

  二、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一是充电点选址余地少。我区老旧小区多,红线面积小,导致没有可建设充电点的场所,或只能利用仅有的空余面积,无法满足小区内充电点建设的需求。二是建设资金筹措困难。部分小区的居民在资金问题上意见不统一,使用公维金又缺乏相关依据。三是后期维护成本高。因电动车充电点多数在室外,日常损耗大,维护成本与资金投入和后期收益不相匹配。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动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和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建设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标准规定。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等技术标准要求,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的相关技术标准。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和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二是规范停放充电行为。积极推动部分消防安全条款纳入《厦门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立法内容,规范电动车充电桩建设。推动商业区、居民住宅区、群租房密集区、工业集中区、办公集中区、村民自建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因地制宜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三是紧盯重点场所人员。紧盯快递、物流、外卖等重点领域,部署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组织岗前教育培训、加大投入硬件设施,强化仓储物流、分拣中心、中转站点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区、生活区、住宿区与仓储区防火分隔。紧盯群租房、沿街商铺等场所,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措施、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并加强日常和夜间巡查值守。四是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开展电动车充电安全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对电动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由联合执法队伍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违法行为从重顶格处罚,形成高压态势,消除安全隐患,合力推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五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利用城市户外视频、公交移动电视、楼宇视频系统、社区报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将继续根据《厦门市思明区两轮电动车充电桩建设运营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点的建设。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曾梅芳

  联 系 人:王英聪

  联系电话:2039895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

  2022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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