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净化建筑市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建许〔2022〕1号)要求,我局决定即日起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内容
主要核查我局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现有人员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核查技术负责人和注册建造师、机械设备(资质类别有要求的)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针对各类别最低等级的资质,还需核查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为非注册人员的,应提供社保缴交证明。
二、工作安排
各企业对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建许〔2022〕1号)要求,主动进行自查自纠。
区建设局于6月至11月组织核查工作,经核查不符合资质标准的,应在整改限期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及资料,区建设局将再次组织核查。
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期间,企业需要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的,可申请优先核查。
三、核查结果处理
(一)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该类别资质的升级、重组、合并、分立及资质增项,不得承揽该类别资质相对应的新工程;逾期仍未到达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撤回其企业资质证书。
(二)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申请资质时弄虚作假、骗取资质的,由资质审批部门撤销该项资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核查过程中拒不配合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依法依规处理。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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