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4-02-00-2024-021 成文时间 2024-04-12
发布机构 思明区建设局 文 号
标 题: 思明区建设局关于2024年3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内容概述: 思明区建设局关于2024年3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有效性:
思明区建设局关于2024年3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4-16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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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各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实施“双随机”监管机制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我局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2024年3月份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省住建厅《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市住建局《厦门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厦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厦消安委〔2024〕3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16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建设工程监理专项整治的通知》(厦建工〔2024〕18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厦渣土办〔2024〕19号),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加大隐患整治力度,防范事故发生。

  2024年3月份,“双随机”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7个,发出整改通知书17份。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

  1.个别项目施工单位屋面女儿墙钢筋隐蔽未经验收合格而擅自隐蔽、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的通道口未按规定搭设安全防护棚。如:佳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厦门住总建设有限公司监理的厦门2022P13地块主体工程项目。

  2.部分项目企业负责人未每月开展检查并在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系统(“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系统)留痕,违反《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如:厦门众志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施工、中建海峡(晋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厦门滨海凯悦酒店A2地块-酒店装修工程项目,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福建新时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思明区污水“两高”建设筼筜湖北岸及前埔区域排水管网改造工程C片区项目,佳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厦门住总建设有限公司监理的厦门2022P13地块主体工程项目。

  (二)工程实体质量与安全

  1.个别项目拉结筋锚入构造柱有效长度不足、底部存在渗漏水。如: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监理的字节跳动厦门办公楼主体工程项目。

  2.部分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设备未使用PE线。如:厦门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协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何厝幼儿园项目。

  3.个别项目现场施工尺寸规格与图纸不一致。如:厦门首和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松柏中学初中部改扩建项目,主体二层H轴交BA轴、G轴交BA轴柱体尺寸规格与图纸不符,LT2#楼梯二层TB3梯板厚度设计180mm实测150mm截面尺寸负偏差超过允许偏差值。

  三、处理意见

  为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经研究决定,对督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较差、现场存在较多问题和隐患的企业,除责令改正外,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违规记分、记入信用监管行为记录等处理,详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厦门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充分运用“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系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加强在建工地防汛备汛工作。要落实《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针对大风、暴雨特点,做好防台风、防暴雨工作,及时排查治理防台风防汛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完善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着重抓好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汛期防雷电、防风、防坍塌工作,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防范到位。

  (三)落实安检系统检查要求。进一步压实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严格依照规定检查频次开展企业自查,企业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相关安全人员应按照系统APP检查要点,逐项检查,逐项填写,认真查找质量安全隐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杜绝“走过场”。

  附件:2024年3月在建工程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一览表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

  2024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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