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
厦门思明市政事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市政事业公司”)在2024年7月-2025年3月管理龙山山庄小区期间,虽开设公共收益专户,但未按要求将龙山山庄公共收益转至该专户,存在虚设专户问题,未落实《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思建〔2024〕38号)公共收益专户专用相关要求。
根据《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和《厦门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第十一条等规定,经研究,现对市政事业公司及龙山山庄物业项目经理林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依法依约管理和使用小区公共收益,严格做到专户专用,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共同维护我区物业服务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附件:记入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厦门市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记入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法人 |
项目 |
项目经理 |
街道 |
处理意见 |
备注 |
1 |
厦门思明市政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东浦路18号2号楼第4层 |
91350203079379614N |
邱志旭 |
龙山山庄 |
林枫 |
嘉莲街道 |
记入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信用,扣减相应信用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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