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彦代表:
《关于思明区在社区适老化改造中加装电梯的法律配套服务相关建议》(第10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根据《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2018修订版)》((厦建房〔2018〕55号),以下称“指导意见”)、《关于调整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 (2018修订版)有关条文的通知》(厦资源规划〔2019〕517号)、《关于调整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2018修订版)有关条文的通知》(厦建物〔2021〕6号)及《厦门市建设局关于优化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手续办理事宜的通知》(厦建物〔2023〕14号,以下称“厦建物〔2023〕14号”)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增设电梯施工登记,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2015年以来,思明区共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1024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385梯,补齐居住小区的硬件短板,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二、措施与成效
(一)部门协作完善工作机制
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对增设电梯实施原则、工作流程协商机制及财政补贴等方面都进行详细规定,要求遵循“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及安全疏散等要求,征求该梯号(幢)房屋专有部分全体业主意见,经属地社区居委、镇(街)、规划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单位和住房建设主管部门逐步审查后才能增设电梯,共同推进增设电梯工作平稳致远。
2023年6月,我局还推动市级层面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现有政策,市住建局出台厦建物〔2023〕14号文,增设电梯由原来的行政许可简化为登记制,还明确提出增设电梯涉及电力、水务、燃气、通信、网络改造及绿化迁移的,需报专业部门审批后方可迁移改造,并要求将管网改造、占用绿化、树木迁移等纳入初步方案。同时,会同资规、特检院等部门完善监管和验收机制,保障增设电梯政策惠民便民。
为确保增设电梯申请的顺利进行,我局一方面规范施工合同签署,明确业主、施工单位双方权利义务,确保项目施工顺利开展;对相关政策和申请材料进行详细解释、耐心指导,提前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另一方面街道办、社区居委充分发挥基层精神和近邻党建作用,以党建引领、居民自治为抓手,组织小区党支部、楼道党小组入户听取、征集该梯业主的意见、建议,倾听了解居民需求,注重法、理、情相结合,循序渐进地引导业主之间多沟通多调解。
(二)多元主体共同协商合作
部分增设电梯业主及代办单位仅从同意方业主角度出发,很多时候未能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一定程度上造成反对方业主的不满,加剧双方业主的矛盾。从征求意见伊始至施工许可(登记)办理、施工过程、验收阶段及领取财政补贴环节,相关政策咨询和信访、诉求不断,2024年至今我局共受理电梯信访件131多件,行政诉讼4件(含二审)、行政复议1件,依申请公开20件。
针对增设电梯工作现状,我局与规划部门及街道办、社区居委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建立电梯协调服务机制,由街道办为主做好思想动员、利益补偿等综合调解工作,各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对专业问题予以指导、协调,“街道吹哨部门报到”,通过现场勘察、召开协调会等多种方式合力破解加梯过程中的疑难杂症。
各部门协作为业主双方搭建调解平台,提供协调和法律援助,通过法律专业人士专业讲法,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调解氛围,消除居民心中顾虑或者误解,引导双方“坐下来”协商解决问题,合理商讨利益补偿方案和解决措施,推动增设电梯事宜“动”起来。例如区司法局嘉莲司法所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创“调解+”多元模式,强化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的理念,破解增设电梯难题。
(三)多种形式普法宣传引导
为提高增设电梯过程中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认同,促进邻里间的相互体谅、友好协商,平衡多方利益,我区开展法律顾问每月进社区、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通12348法律咨询热线等多种方式纾解民困,调解各方。例如浦南社区某老旧小区增设电梯过程中群众矛盾纠纷大,社区居委邀请律师协助双方召开协调会,促进邻里和谐。
除了在线下与群众面对面普法,普及增设电梯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文件精神外,线上也采取电视节目、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方式宣传,例如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难建的电梯”案,通过思明区老旧小区住宅楼中隔壁栋业主反对增设电梯,并诉告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的案例,宣传法院在审理增设电梯过程的考量,和驳回诉求的判决依据;又如思明区法院在微信公众号以案普法,列举驳回同小区业主以影响通行及安全为由对同意方业主的起诉的例子,详细解释了相邻关系制度,引导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户主、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四)引入物业服务加强电梯管理
一是引入物业服务加强管理,为推动老旧小区引入物业管理服务,区住建局倡导各街道、社区因地制宜发掘适合辖区的物业管理模式,根据老城区实际情况,整合老城区周边小区资源,对符合条件的小区引入“共享物业”进行管理,为居民提供电梯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相关物业管理服务,实现片区服务一体、资源高度整合、处理环节减少、服务响应提速的目标。同时,为全面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续管理,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完善后续管理工作机制,结合思明区实际,制定《思明区老旧小区改造后续管理工作方案》。从小区环境、安全、秩序三个方面明确具体标准、主要内容、工作流程、职责分工等,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电梯维护等相关履职工作。二是建立电梯设备专项维修资金,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规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专项维修资金以物业服务区域或者建设项目为单位设立账户,按照房屋户门号设立分户账。小区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梯为单位建立该梯的电梯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维修、改造或更换等专项事宜。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化解增设电梯矛盾是一种典型的“跨层级、跨部门、跨条块、跨边界”的专业性治理问题,涉及多方主体不同利益诉求的冲突,既有邻里之间共商共治互助互让的利益协调补偿问题,也有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空间问题,难以达成共识。同时,思明区大部分老旧小区为20世纪80年代前后建成的单位自管房、房改房、集资房等,规模小、分布零散,不好统一管理,且绝大部分没有公共收益,实施物业服务的成本较高,物业服务企业入驻后难以平衡成本,甚至会亏损,导致大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不愿接管老旧小区。
我们将加强对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优化条块结合的协作联动机制,在服务上下功夫,做好政策服务支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协商中发挥牵头组织、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基层党建引领,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力度,让增设电梯实现提挡加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优化协调联动机制。目前,各职能部门虽然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妥善解决审批前后及建设过程中各种问题,但是各部门、街道条块结合的协作联动力度不够,需进一步完善增设电梯工作管理体系,建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更新增设电梯利益补偿标准,加强对增设电梯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同时加强增设电梯普法宣传,全方面解释增设电梯中各个流程、不同部门单位职责及工作内容,倡导群众理性参与增设电梯工作。
二是完善基层协商平台。社区居民委员会引导申请人就本单元增设电梯项目初步方案、建设资金估算及分摊方案、电梯运行使用和维护保养资金分摊方案等,充分征求其他业主意见,搭建沟通协商平台,积极邀请社区顾问广泛参与,引导相关业主通过友好协商、优化方案、适当补偿等途径,妥善解决利益不平衡等问题。充分发挥小区党组织、楼道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提升基层民主协商的质量和成效。
三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各部门共同参与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借助社区法律顾问等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法律咨询等宣传活动,向群众阐明权益保障与公共利益,总结各地区法院对于不同矛盾纠纷的裁判尺度和裁判倾向,释法说理、以案普法,引导群众换位思考,实现“法理情”相融,共同推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策宣传广泛覆盖和深入实施。
四是持续探索电梯管理维护新模式。会同各街道持续推动老旧小区引入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建立电梯设备专项维修资金。针对分散式居民楼宇,推行电梯维保单位集约化托管模式,同步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增设电梯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以上措施、建议需要各部门和街道群策群力、协同推进,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好部门职责,按照简化便民的原则,不断推动、保障增设电梯工作的顺利进行。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曾梅芳
联 系 人:张倩莹
联系电话:0592-5896750
厦门市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