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代表:
《关于如何更有效整治好危房的建议》(第107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思明区是厦门市中心城区,文化历史底蕴深厚。目前,我区(不含鼓浪屿)共有1个历史文化街区(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15栋已公布认定的历史风貌建筑,分布在鹭江街道、中华街道、厦港街道、开元街道。
二、措施与成效
(一)推动危房翻改建工作。根据《厦门市国有土地上危险房屋私人住宅翻修改造建设管理规定》(厦府办规〔2020〕12号)及《思明区国有土地上危险房屋私人住宅翻修改造建设管理规定》(厦思政办规〔2022〕2号)相关规定,本区国有土地上、未经规划改造的片区内,享有独立用地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不动产权利归属的证明材料),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危险等级为C级或D级并依法备案的私人所有(含公房与私房混合所有,下同)的四层以下(含四层)住房,翻改建申请人可持相关证件向有关部门申请翻改建。目前,我区城市风貌重点管控街区内的所有国有土地危私住房翻改建由市资源规划部门负责办理;其他区域的国有土地危私住房翻改建,4层(不含)以上的由市资源规划部门负责办理,4层(含)以下的由市资源规划部门委托区人民政府办理,具体由我局负责。您提到的升平路18号位于中山路片区危私住房重点管控区,由市资源规划部门审批。对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进行解危的危房,业主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处置,维修加固施工前向属地街道和城管部门报备,维修加固施工完成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出具维修加固合格意见或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复核。
(二)加强历史风貌建筑管理保护。一是开展历史风貌建筑督导检查。通过进一步强化历史风貌建筑长效保护机制,建立由区住建局牵头,属地街道具体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历史风貌建筑日常巡查,巡查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并与区城管局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对各类破坏历史建筑风貌及影响历史建筑房屋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和依法查处。每月常态化组织各相关街道全覆盖对照辖区历史风貌建筑消防、结构、保护利用等排查要点,逐项检查评判,确保隐患早发现、早处置。二是加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我局在市资源规划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落实思明区历史风貌保护具体措施。今年以来正在推动海后路3号(鹭江大厦)、公园南路2号(综合楼)等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加固。
(三)积极探索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奖励机制。我局正积极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动市级研究制定资金奖补等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历史风貌保护管理政策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保护格局,提高保护责任人修缮意愿以及积极性,推动历史风貌修缮与利用工作顺利开展。
三、今后推动计划
针对历史风貌建筑存在无奖补政策、存在安全隐患、保护方式单一等问题,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区关于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要求,配合市资源规划部门开展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落实思明区历史风貌保护具体措施、程序与管理权责,切实保护我区历史风貌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可持续性,保持居民生活的延续性,促进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的协调发展。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曾梅芳
联 系 人:陈金城
联系电话:0592-2032110
厦门市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