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厦府办规〔2024〕13号)及市住建局有关通知要求,我局为减轻群众负担,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围绕“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对申请流程进行了优化调整,现将《思明区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特殊租金补助办事指南》印发给你们。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正式启动(即发放2025年第四季度补助,对2025年第四季度之前的不予追溯补发),请各街道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思明区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特殊租金补助办事指南
厦门市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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