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4-02-00-2026-006 成文时间 2026-01-15
发布机构 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文 号
标 题: 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12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内容概述: 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12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有效性:
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12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1-15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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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各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实施“双随机”监管机制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我局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检查工作。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12月,对“双随机”检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问题的17个项目责令改正(整改),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书》17份。从检查情况看,多数项目的各方参建单位基本能按照文件精神,建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及文明施工等工作。但仍有部分项目责任主体对项目管理不够重视,未能全面落实项目自查自纠,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并整改。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质量安全管理行为

  1.质量安全管理:多个项目抽查发现安全员有到岗对现场情况不熟悉、安全日志未填写到位。个别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岗但对项目现场施工情况不了解。个别项目监理单位第四季度未开展检查。个别项目监理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并实施专项巡视检查。个别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有在岗但对现场情况不了解,安全监理细则编制未签字。多个项目危大工程施工前未按规定在“项目监管系统”上填报。

  2.质量安全管理记录:个别项目混凝土垫层,试块制作、氯离子检验时未举牌拍照。多个项目部自查未见检查人员检查留底照片。

  3.安全防护措施:多个项目爬架水平防护措施不到位。多个项目落地式脚手架未按规定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剪刀撑、扣件实测扭力不符合扭力矩规定值的要求。个别项目基坑土方开挖坡顶临边未设置定型化安全防护措施。个别项目安全帽佩戴不规范,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帽。个别项目料斗钢丝绳缺少安全环。个别项目现场使用达报废标准的吊绳(断丝、麻芯挤出)。

  4.起重机械安拆管理:12月份累计进场5台。现有29台,其中塔式起重机16台,施工升降机13台。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7台,其中塔式起重机4台,施工升降机3台,抽查4台起重机械安拆过程,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二)在建工程建筑材料与实体质量

  1.实体质量抽测:多个项目存在孔洞、露筋质量缺陷。个别项目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修补无记录。

  2.钢筋安装和焊缝处理:个别项目梁柱节点箍筋成束间距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二排筋安装位置偏差超过规范允许偏差2倍以上。个别项目桩头钢筋锚固长度(锚入冠梁)不足,个别项目楼梯梯板钢筋进入支座端锚固长度不足15d。

  3.建筑材料监督抽测:12月份开展监督抽查抽测工作,共对7个项目开展监督检测工作,施工现场建材抽查7次,抽检测各类材料共6组,共出具13份检测报告,其中11份合格,1份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报告不合格,1份沥青路面厚度检测报告不合格。

  4.其他:个别项目基坑支护格构梁同条件试块未留置在靠近相应结构部位。

  (三)检测行为专项检查

  检查情况:12月份,对厦门庆福寺危房翻建项目、厦门甘露寺翻建工程2个项目进行检测行为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监理单位无见证取样、送检记录,与施工单位共用一套;已要求限期整改。

  (四)临时用电安全及消防防火

  1.用电安全:多个项目用电设备未按要求连接开关箱、综合开关箱未按要求设置接地线、开关箱漏保失效。个别项目钢筋加工区1处单机箱重复接地体使用膨胀螺栓。个别项目电缆随地拖放未架空设置。多个项目用电设备使用简易排插。个别项目总配电箱漏电断路器额定电流(160A)小于二级配电箱漏电断路器额定电流(200A)。多个项目一级配电箱采用的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不符合要求(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

  2.消防安全:多个项目厨房操作间、模板材料堆放区、存放减水剂的房间灭火器配备不足。个别项目使用泡沫夹芯板,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管道穿墙处孔隙防火封堵未严密、壁灯导线未穿管保护直接敷设在建筑物装饰面内

  (五)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

  1.文明施工:个别项目施工现场未连续设置封闭式围挡。

  2.扬尘防治:个别项目裸土未及时覆盖或者硬化。个别项目基坑土方施工作业区未按要求配备防尘设备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个别项目使用角磨机切割作业未做降尘措施。

  三、处理意见

  为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经研究决定,对督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较差、现场存在较多问题和隐患的企业,除责令改正外,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违规记分处理,详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受检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应对“双随机”检查中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积极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各项目责任单位应认真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全面排查质量安全隐患,督促隐患整改,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应认真落实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消防安全、防汛备汛、扬尘控制、合同履约等要求。我局将持续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深入开展施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隐患督查和扬尘治理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附件:2025年12月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处理意见一览表

 

 

 厦门市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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