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区出台了《思明区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暂行)》(厦思政办〔2022〕24号,后简称“《意见》”,详见附件),现《意见》已于2025年5月13日到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盘活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源,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市场发展新形式,为聚集企业实际困难和在我区稳定就业人员实际需求,牵头修订《意见》。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月21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思明区住建局邮箱(smq_jsj@xm.gov.cn)。
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0592-2039832
附件:思明区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暂行)
厦门市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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