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施工、设计、监理单位: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推动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区2026年工程领域招投标违法违规第一批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某施工单位挂靠资质承揽工程
我局对群众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发现思明区xx路30号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苏某,实为厦门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厦门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思明区xx路30号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签订了关于思明区xx路30号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工程协议书,因厦门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施工资质,挂靠福建省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施工资质办理施工手续,承揽思明区xx路30号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组织施工。
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我局对厦门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036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苏某处单位罚款数额5%的罚款,即人民币543.9元。
针对以上案例,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不断提高自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切实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厦门市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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