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4-06-01-2023-001 成文时间 2023-01-28
发布机构 思明区教育局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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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3-01-30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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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区教育局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思明区教育局是区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教育方针政策,指导全区基础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

  (三)统筹、监督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

  (四)检查、实施各类学校办学标准,指导教育改革,负责加强德育、智育、体育卫生、美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统筹规划教师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中等、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教育行政审批,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管理全区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思明区教育局包括6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03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编内)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

  15

  13

  厦门市思明区社区教育服务中心

  20

  19

  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

  45

  43

  厦门市思明区青少年宫

  26

  26

  厦门市思明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12

  11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6

  6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

  12

  11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事务中心

  36

  34

  厦门市思明区特殊教育学校

  38

  39

  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

  121

  104

  厦门第二实验小学

  226

  192

  厦门市槟榔小学

  119

  119

  厦门市大同小学

  133

  130

  厦门市开禾小学

  17

  17

  厦门市故宫小学

  74

  60

  厦门市思北小学

  80

  70

  厦门市园南小学

  52

  52

  厦门市公园小学

  88

  75

  厦门市湖滨小学

  72

  63

  厦门市深田小学

  28

  28

  厦门市滨东小学

  71

  70

  厦门市滨北小学

  194

  172

  厦门市定安小学

  36

  30

  福建省厦门何厝小学

  53

  48

  厦门市湖明小学

  137

  118

  厦门市滨海小学

  52

  52

  厦门市嘉滨小学

  60

  58

  厦门市金鸡亭小学

  69

  69

  厦门市莲花小学

  95

  84

  厦门市莲龙小学

  99

  97

  厦门市鹭江新城小学

  85

  83

  厦门市民立小学

  74

  67

  厦门市前埔北区小学

  86

  75

  厦门市前埔南区小学

  118

  117

  厦门市群惠小学

  95

  87

  厦门市人民小学

  135

  112

  厦门市瑞景小学

  85

  81

  厦门市思明小学

  93

  87

  厦门市松柏小学

  127

  105

  厦门市松柏第二小学

  134

  116

  厦门市梧村小学

  114

  113

  厦门市仙岳小学

  54

  51

  厦门市演武小学

  124

  111

  厦门市演武第二小学

  82

  80

  厦门市前埔小学

  34

  14

  厦门市文安小学

  38

  24

  厦门市民立第二小学

  126

  91

  厦门市思明第二实验小学

  155

  132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小学

  119

  102

  厦门市第一幼儿园

  41

  41

  厦门市实验幼儿园

  47

  29

  厦门市华侨幼儿园

  44

  40

  厦门市第四幼儿园

  25

  25

  厦门市第六幼儿园

  32

  32

  厦门市第八幼儿园

  36

  36

  厦门市第九幼儿园

  68

  43

  厦门市第十幼儿园

  27

  27

  厦门思明实验幼儿园

  28

  28

  厦门市思明区艺术幼儿园

  60

  21

  厦门市鼓浪屿艺术幼儿园

  15

  15

  厦门市东浦幼儿园

  29

  29

  厦门市科技幼儿园

  29

  29

  厦门市莲花幼儿园

  46

  37

  厦门市民立幼儿园

  27

  27

  厦门市日光幼儿园

  32

  23

  厦门市松柏第二幼儿园

  16

  16

  厦门市筼筜幼儿园

  37

  14

  厦门市海城幼儿园

  35

  19

  厦门市金鸡亭幼儿园

  12

  12

  厦门市莲龙幼儿园

  39

  39

  厦门市西林幼儿园

  19

  18

  厦门仙阁幼儿园

  35

  20

  厦门市仙岳幼儿园

  17

  17

  厦门市湖明幼儿园

  17

  17

  厦门市瑞景幼儿园

  19

  19

  厦门市嘉华幼儿园

  38

  16

  厦门市松柏幼儿园

  11

  11

  厦门市石亭幼儿园

  9

  9

  厦门市滨海幼儿园

  13

  13

  厦门市槟榔中学

  133

  132

  厦门市莲花中学

  189

  175

  厦门市金鸡亭中学

  96

  93

  厦门市逸夫中学

  155

  139

  厦门市大同中学

  284

  284

  厦门市湖滨中学

  246

  232

  厦门市华侨中学

  180

  180

  厦门市松柏中学

  342

  293

  厦门市第九中学

  114

  113

  厦门市第十一中学

  124

  124

  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音乐学校

  218

  218

  厦门市云顶学校

  135

  135

  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思明分校

  121

  100

  厦门外国语学校瑞景分校

  119

  96

  厦门市第二幼儿园

  47

  26

  厦门市第三幼儿园

  17

  17

  厦门市观音山幼儿园

  14

  14

  厦门市曾厝垵幼儿园

  23

  23

  厦门市莲云幼儿园

  11

  11

  厦门市第五幼儿园

  7

  7

  厦门市第七幼儿园

  9

  9

  厦门市金桥幼儿园

  14

  14

  厦门市会展南小学

  60

  48

  厦门市禾祥小学

  15

  1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思明区教育局主要任务是:加快建设教育现代化强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努力实现教育发展超越。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深化“邻师”党建工作。持续推进“党建+”融合发展模式,扎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典型培育,新培育4个学校近邻党建项目,新打造2个区级以上学校党建示范点。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带团建、队建的有效途径,不断推进学校党团队一体化建设。

  2.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党建+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统筹抓好校园建设、意识形态、疫情防控、校园安全工作。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精心组织,迅速在全区教育系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推动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抓好学习培训,开展好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组织广大党员、教职工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宣传宣讲,充分发挥思政教师宣讲团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采取广大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宣传报道更接地气、更动人心;融入教学教研,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统编教材,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将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融入思政课和专业课教育教学。

  (二)重点抓紧任务攻坚

  1.加大学位供给。盯紧在建项目工期,2023年计划完成站南小学、龙山幼儿园等7个新改扩建项目,预计新增小学学位2160个、幼儿园学位2070个,争取开工16个教育项目。抓紧推进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扩增攻坚工作,持续推进4个过渡校区建设,力争2023年8月10日前顺利交付使用。

  2.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改造提升一批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的学校,加快完成校园校舍改造提升,完成公办学校教室空调安装,拓展运动场地增长点,建设学校“空中运动场”。

  3.妥善做好溢出生源分流就学工作。持续关注生源摸底动态情况,多措并举,竭力增扩学位,妥善应对2023年小学一年级入学高峰问题。根据过渡校区建设情况及片区学位供需实际,稳妥做好结构性矛盾突出学校校符合“两一致”“三一致”招生条件的溢出生源分流就学工作。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扎实稳慎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按照成熟一个调配一个的原则,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班子和行政班子。持续开展“校长讲堂”、青年干部培训班等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制定公办学校骨干教师民办校挂职方案,选派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民办校挂职,帮助民办校提升办学水平、教学质量,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强化新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课堂教学实践能力训练;启动青年教师培养基地校评选工作;开展区级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的选拔及培训、民办学校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各类工作室主持人管理能力和研究能力提升培训;开展第六届区学科带头人的评选;落实与北京师范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的相关名师、名校长培养工作。

  3.加大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力度。提高教育人才住房补贴标准,健全教师成长机制。  

  (四)优化质量提升举措

  1.优化教研模式。开展优秀教学成果培育,组织申报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的各级各类课题;深化教学改革,以学校各学科教研组建设为依托,结合教师岗位大练兵项目,全员卷入滚动式开展新课程标准培训,成立“首席领衔、微项目驱动”的课标研习基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继续贯彻落实“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遵循学科教育教学规律,落实教学目标和作业目标的深度结合。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过程管理,开展不定时、全覆盖检查,特别是小学一、二年级和三年级作业的“质”与“量”展开督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3.加强思政课建设。开展新时代“思政课一体化教学”专题研讨;启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区级示范课的评选工作;加强中小学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建设,发挥思政示范校的示范作用。

  4.全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完成无证幼儿园治理“回头看”专项检查,构建安全、健康的幼儿教育和成长环境;严控班额,力争2023年秋季除生源爆满园外的幼儿园小班班额控制在30人以内;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招生行为的督导、视导,提升保育教育及管理质量;力争完成10所幼儿园创建各级“示范性幼儿园”。

  5.促进学校均衡、特色发展。组建第三批10个教育共同体,打造区域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新格局,促进中小幼的科学、深度、有效衔接。评选10所特色发展示范校和建设校。

  6.持续构建家庭教育体系。组建专家智库成立思明区家庭教育培训讲师团,2023年先行试点建设5-10所家庭教育特色校(园)。推动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在家庭教育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持续构建协同育人家庭教育支持体系。

  7.持续推进“教育信息化智能化研究”。依托“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引进专业的培训、管理评价服务团队提供入校调研和专家指导服务,开展针对实验校项目实验和课题研究的过程性指导和教师培训,推进我区“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的深入建构,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形成思明实验区的研究范式和特色品牌。

  (五)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构建“三全育人”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四史”学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厚植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2.推进体教融合深度发展。积极探索特色项目运动校园化实践,扩宽竞技体育人才渠道、吸引更多青少年参与到竞技体育中来。做到普及(梯队)、提高(校队)和专业(区队校办、市队校办)相结合,创建思明区体教融合示范校2所。

  3.重视美育特色发展。2023年将全面加强全区中小学生艺术团队建设,打造10个在全国、省、市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合唱团、管弦乐团、舞蹈团、民乐团等;打造5个艺术工作坊和1个基地校示范点;依托青少年儿童艺术影视培训基地,面向全区招收影视人才,组建影视团队,开设影视课程,为学生提供影视拍摄的实践平台。  

  4.创设学生科学素养提升平台。建设2个区科技教育名师工作室,引领科学教师成长。为有条件的学校配备3D打印、木工机床等专业化设备,提升学校科技教育硬件水平。开展“思创杯”中小学创新挑战赛等科技竞赛,探索“竞赛+培训”、“线上+线下”模式,提升学生和教师科技素养。开展青少年“同筑科技梦•一起向未来”科技嘉年华作品展示。

  5.全方位推进劳动教育。抓好劳动教育清单项目落实,做好《思明区中小幼劳动教育清单》试点校工作,举行劳动教育展示,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展思明区中小学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选及思明区中小学、幼儿园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

  (六)提升教育综合治理能力

  1.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健全协作监管机制,进一步理顺学科、非学科机构主管单位的部门权责和管理路径,健全行业部门为主、多部门协同监管的分类管理体制。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通过银行托管强化预收费监管,进一步提高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卷款跑路风险的预判、防控。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推进属地网格化管理,统筹优化机构职能和资源力量配置,全面提高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信用监管和引导行业自律,适时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强化警示震慑。

  2.筑牢安全保护“屏障”。持续加强校园交通、反诈、禁毒、消防、防欺凌、防溺水、防汛防台风、反恐等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家校社协同联动机制,紧抓人防、物防、技防三要素,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校园安防体系;常态化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落实清单管理和闭环管理;加强校舍、食品、防疫、消防、危化品、特种设备、校园及周边治安等重点领域集中排查整治;重视宣教,落实中小学每学年12课时安全教育课程,提高学校安全事故处置应对水平;从严从紧从细落实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思明区教育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340,612.6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301,572.49增加39,040.18万元,增长12.9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39,71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1,713.6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8,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899.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思明区教育局2023年支出预算为340,612.6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9,040.18万元,增长12.9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02,013.7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7,006.01万元,公用支出55,007.72万元;

  2.项目支出37,699.94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899.00万元。

  (三)思明区教育局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1,713.6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1,051.18万元,增长7%,主要是由于中小学幼儿园扩班、新办学校投入使用增加师生人员及公用经费及政策性改革。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59.4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运行支出。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6,350.73万元。主要用于青少年宫、少体校、教育事务中心、招生考试中心、教育评估中心等部门运行支出。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56,928.97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幼儿园运行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117,502.58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小学运行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48,375.01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初级中学及九年一贯制学校运行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8,188.96万元。主要用于辖区三所完全中学运行支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5,85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全区2022年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政府承担部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等支出。

  8.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中等教育(项)789.71万元。主要用于思明区社区教育服务中心运行支出。

  9.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2,059.19万元。主要用于思明区特殊教育学校运行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2,765.29万元。主要用于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运行支出及教育系统继续教育培训等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11,988.00万元。主要用于部分中小学综合定额支出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筹学位补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23.42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离退休人员非统发部分,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5,678.1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非统发部分,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563.44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为在职人员缴交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199.66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3.6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公务员医疗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784.03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含生育险)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9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986.3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8,00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8,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由于何厝小学及英雄小八路纪念馆改造、岭兜小学建设。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18,000.00万元。主要用于何厝小学及英雄小八路纪念馆改造、岭兜小学建设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思明区教育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支出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教育系统已完成公车改革,教育局本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全部取消公务用车。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政策扶持保障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为建设覆盖全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完成辖区内本区户籍及外来未成年子女在籍学生医疗保险全覆盖工作。根据每年度《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保障财政补助资金。

  对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14所部门街道办及其他54所普惠性幼儿园按合格至一级给予每生(每月按200至600元不等进行财政补助,学期按6个月计算),共惠及约15000个本区户籍家庭及符合厦门市进城务人员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补助家庭,同时引导其他民办幼儿园降低收费标准,初步达到平抑学前教育收费标准的目的。

  对在辖区内民办中小学就读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按政策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给予补助。同时引导其他民办中小学参与政府统筹学位,改善办学条件,提高评估等级。

  2.立项依据

  根据每年度《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保障财政补助资金;《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补助标准的通知》(厦府办(2016)125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鼓励和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厦府[2017]328号)等文件。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思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项目组织情况

  我单位政策扶持保障经费项目由局领导统一领导,由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实施期间,项目工作按原计划执行,保持应有的序时进度。项目完成后,由计财科组织进行完成情况的统计和检查工作。

  (2)、项目管理情况

  ①.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我局具有或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指导项目的开展。

  ②.日常检查监督。我局归口管理科室和归口管理岗位负责项目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至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0,800.00万元,同时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学前教育补助6,000万元

  (2)未成年人(学生)医疗保险补助1,300万元

  (3)义务教育补助3,5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继续教育培训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为提升思明区教育办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需要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提高教师专业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整体水平提升,努力创建优质的教育质量。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承担着全区教师教研指导研究,教师能力提升,教师科研能力提升以及教师教育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工作。我单位在2023年单位预算中申报了全系统教师培训专项经费项目,批复预算金额1100万元。  

  2.立项依据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县级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意见》,按照当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核定工作总额(含绩效工资)2.5%以上(教育强区)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其中的60%划拨思明区进修学校,用于教师培训等工作。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全系统教师培训内容包括全区中小幼教师的日常教研培训、“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教研组长、学科带头人、后备干部、校长任职资格、园长培训、青年共生体、班主任、STEM项目、五年内教师、见习期教师培训、全区信息技术2.0培训、名师名校长培养培训工作以及科研课题研究等培训项目。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至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100.00万元,同时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区教育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9.4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05.98万元,下降15.9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区教育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9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9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教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区教育局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15.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00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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