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4-02-00-2023-128 成文时间 2023-01-12
发布机构 思明区教育局 文 号
标 题: 思明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2023年工作计划
内容概述: 思明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2023年工作计划
有效性:
思明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202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1-12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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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和督导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思明督导再上新台阶。

  (一)优化队伍、加强学习、完善机制。一是选聘督学优化队伍。中心处于新老督学交替,近三年退休和临近退休5人。去年年底区教育局下发选聘督学通知,计划于今年第一季度完成选聘工作,从年龄专业等方面充实优化督学队伍。二是继续抓实“例会”学习制度,组织好区级自我培训,争取国家省市级培训机会,“充电赋能”提升本领。三是充分发挥资深督学的专业优势、经验优势,传帮带好年轻督学,新老督学合理搭配,实施“年轻督学领衔负责+资深督学领衔指导”和“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

  (二)督政工作。一是组织“三项评估”自评和迎接市级督导。依《思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三项评估”区级自评的通知》(厦思教督委办〔2022〕3 号 )和《思明区教育局关于“三项评估”迎检工作的通知》等通知要求,明晰“学校自评迎检工作表”,明确“科室自评任务分工”,明晰“政府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按照自评迎检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4月中旬前完成“两项督导”“优质均衡”“普及普惠”年度区级自评,4月底迎接市级督导。二是推进“优质均衡”省级调研、“两项督导”市级网络评估问题整改。依《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反馈厦门市思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调研意见的通知》《厦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反馈思明区人民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估意见的函》,就我区主要存在的学校规模学生班额超标、生均校园校舍面积达标率低、示范性公办园未按规定比例核控制数、学生视力低下率呈上升趋势等问题,依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工作。

  (三)督学工作。一是实施五年一轮中小学校综合督导。按照《思明区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关于开展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重点就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情况、教师践行教书育人使命情况以及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拟对公园小学、槟榔小学两批次12所学校进行综合督导,逐校反馈初步督导意见,分析学校的申辩意见,出具各受评学校书面督导评估报告。形成《思明区2022-2023学年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工作报告》,促进“五育”并举在学校落地生根。二是开展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组建评估组,细化评估流程、进度安排、报告模板、项目分工、评估记录表。于5月和10月分2批对24所幼儿园进行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出具“一园一报告”,形成《思明区2022-2023学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推动幼儿园不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三是坚持每学期覆盖所有中小幼的经常性督导。逐月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挂牌督导工作安排,就“三项评估”、疫情防控、教育教学、落实“双减”、校园安全、劳动教育、纠正小学化倾向等专题,组织87位责任督学对所有中小幼226个校区(中小学66个、幼儿园160个)实施常态化的挂牌督导。夯实挂牌督导工作“三落实一推进”,即落实每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随机听一节课,走访一个教研组或年级组,开一次座谈会,访谈一位老师、学生和家长,与校长交流一次,填写督导记录;落实“双减”督导每学期“六个至少”要求;试用“思明区智慧教育云平台”,推进挂牌督导信息化。组织撰写挂牌督导工作案例参加市级评选。四是聚焦“双减”等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区“三项评估”等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撰写督导报告,推动整改落实。

  (四)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各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做好信息上报、工作部署培训、现场测试组织监管等工作;选派监测巡视员,指导测试准备,接收、分发、回收、回送监测工具,确保各级质量监测顺利完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其他工作。完成市督导处、市督评中心、区教育局部署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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