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民办中小学: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鼓励和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6号)、《关于提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补助标准的通知》(厦府办〔2016〕125号)、《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民办中小学定级评估工作的通知》(厦教综〔2014〕6号)、《关于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3〕1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评估组对莲岳学校等7所民办学校开展定级评估。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莲岳学校、东浦学校、弘毅学校、玉秀小学、曙光小学、联友小学、龙山小学达一级。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
2025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