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4-02-00-2025-318 成文时间 2025-09-22
发布机构 思明区教育局 文 号
标 题: 关于做好台风“桦加沙”防御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台风“桦加沙”防御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关于做好台风“桦加沙”防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2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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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厦门市气象台2025年9月22日14时35分继续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超强台风级, 17级以上)的中心22日14时位于厦门东南方向约680公里的洋面上。预计,“桦加沙”将继续向偏西方向移动,24日在广东中西部沿海登陆。受其影响,未来24小时我市及沿海风力持续较大,市区最大可达5—6级、阵风 8—9级。结合本次台风特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

  各校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严格落实防汛防台风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台风、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强化措施,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全覆盖、无死角,确保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不放心点位排查

  各校园长要亲自抓落实“不放心点位”的安全排查工作,一是组织专门人员再次排查校内易涝点、山体滑坡点、校内工程点、施工脚手架、高陡边坡、户外宣传栏、户外悬挂物、简易搭盖、地下车场等重点部位,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二是要特别注意排查走廊、教室外通道、窗台上是否遗留的花盆、水壶等,楼道摆放容易被吹走物品应收到室内,架空层可移动物品收到室内存放。三是各校要再次检查所有教室门窗安全情况,务必加强校园及周边悬挂、张贴、移动的公益广告牌、宣传栏、高空校名牌以及户外电子屏等设施的风险排查,需要加固的应立即加固。四是加强用电线路排查,各校要排查用电线路是否存在破损、老化及可能浸泡雨水的情况,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教育,提升电气火灾和触电的防范能力。

  三、加强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

  各校要按照防汛防台风物资储备管理要求,提前做好人力调配、抢险和物资配备,包括:手电筒、对讲机、绝缘手套、绝缘雨鞋、雨衣裤、沙袋、急救药物等。同时,各校要进一步完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充实校内抢险救援力量。

  四、加强防台风安全教育宣传

  各校园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渠道,对全体师生开展一次防台风宣传教育。提醒师生及时离开危险区域,在台风预警期和范围内尽可能待在安全的室内,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做好留校师生、值班值守、校内施工人员等群体的安全提醒和安全防范。提醒家长注意台风动向,在台风预警期和范围内暂停孩子外出参加各类活动。

  五、加强汛期台风期值班值守

  各校严格落实防汛值班值守制度,严肃防汛工作纪律,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及时收发;发现险情应及时准确上报,并做好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确保值班工作高效有序平稳运转。

  思明区教育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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