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飞驰、林鸿代表:
《关于在有资源的公办幼儿园开办托育服务的议案》(第1号)、《关于完善托育服务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议案》(第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自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以来,思明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随着生育政策调整完善,托育服务行业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服务需求的同时,也面临着新的发展挑战。
在此背景下,我区坚持问题导向,重点从强化政策引领、整合优质资源、筑牢安全防线等维度着手,不断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普惠托育服务的需求。
二、措施与成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构建“机制系统+政策支撑+资金支持”三维保障体系
健全协同推进机制。2021年正式建立“思明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卫健、教育、发改、财政、资源规划、市场监管等成员单位职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工作格局。2024年以来,区政府先后召开3次联席会议、多次专题会,重点研究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区级公办托育机构筹建、“托幼一体化”推进等关键问题,有效打破部门壁垒,凝聚工作合力。
完善政策支撑体系。针对托育服务供给痛点,出台《2025年思明区卫生健康局托位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托位数增长、普惠服务覆盖、服务质量提升等核心目标;结合“托幼一体化”发展需求,印发《思明区公办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试行)》,明确通过整合资源、保障资金、提升内涵三条路径推进工作;针对托班招生管理,制定《关于2025年秋季思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托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招生原则、条件、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24年1月至2025年7月,全区累计投入托育服务资金1347.48万元,其中向普惠托育机构发放各类补贴922.76万元,包括建设补贴155.4万元、运营补贴145.5万元、激励性奖补254.73万元、租金减免金321.63万元、教玩具购置补贴45.5万元等,有效降低机构运营成本;同时,统筹404.69万元用于18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托班设施设备升级,严格参照《思明区财政局 思明区教育局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通知》,落实托班生均经费拨款、保育教育费全额返拨政策,托班保育费按学期收取,标准在本园保教费基础上上浮30%,所收费用全额返拨,为托育服务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聚焦普惠供给,构建“多元载体+扩容提质+降价惠民”服务网络
构建多元托育服务格局。一是推进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利用湖滨三里四里新建地块筹建区级公办托育机构,同时作为市级托育综合实践示范园、筼筜街道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点;二是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事业单位办托1家、国企办托6家、民营机构办托63家”的多元化格局,培育3个优质托育连锁品牌;三是盘活公共资源,建成1个公共资源社区型托育服务点,结合老旧城区改造留足托育场地、挖掘国有房产潜力(如利用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空间),并鼓励企业总部开办托育服务,多维度填补托位缺口。
深化“托幼一体化”建设。加强卫健与教育部门协同,通过走访调研先进经验、联合宣传政策,普及托幼一体化办理程序、备案条件、普惠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通过科学测算公办园资源潜力,规划在18所公办园开设20个托班,提供400个公办托位。通过推动新建公办园,如第九幼儿园规划阶段嵌入托育功能,现有公民办幼儿园托育功能适龄化改造,进一步扩大托位供给。目前全区50家公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其中公办幼儿园22家,民办幼儿园28家。
推进普惠托育示范项目。2024年8月启动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截至2025年7月已建成17个“爱邻护幼”托育服务点,向辖区居民提供托育服务、托育体验、育儿指导、家托共育等公益普惠服务。同步落实托小班、乳儿班激励性奖补与租金减免政策,自2024年8月起逐月兑现,托育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600元(乳儿班)、3600元(托小班)、2800元(托大班),大幅降至1800元(乳儿班)、1800元(托小班)、2500元(托大班),切实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确保群众“托得起”。
(三)加强专业指导,构建“健康服务+安全监管+备案规范”保障体系
完善医育结合服务网络。构建区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托育机构“1+10+N”医育结合服务体系,医疗机构与托育机构签约率达100%;在区级公办托育机构建设1家区级医育结合指导中心,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优质普惠托育机构建设9家医育结合指导站或示范实践基地,为托育机构提供专业支撑。建立托育机构健康副园长制度,由医疗机构选派专业人员入驻,提供“九个一”医育结合服务包,含1名健康副园长、1套生长发育监测服务、1系列健康教育讲座、1对1家庭养育指导、1条绿色就诊通道、1系列儿童健康手册、1套中医保健服务、1月1次督导、1套心理健康服务,涵盖婴幼儿健康体检、发育行为筛查、中医保健、心理保健等全方位守护婴幼儿健康。
强化健康指导与服务。2025年以来,区妇幼保健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开展各类健康服务活动214场次,其中健康科普讲座49场、养育照护小组活动18场、早期发展促进活动19场、面对面养育指导6场、走进托育机构服务28次、周末专场服务4次,累计服务幼儿逾14846人次;针对托育从业人员心理健康需求,举办心理沙龙和心理健康讲座24场次,服务近200人次,缓解工作压力、提升心理健康素养。
严守安全监管与备案规范。一是强化安全排查整治,成立托育机构安全工作专项排查整治小组,制定整治方案,每季度开展1轮全覆盖安全检查,2025年1—7月累计检查托育机构112家次,覆盖率100%,重点排查日常服务管理、从业人员资质、食品安全、卫生保健、消防安保、应急处置等环节,建立“一企一档”安全台账;2025年1—7月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教育局等部门,对开办托班的幼儿园开展全方位安全检查,累计出动273人次;组织“消防站开放日”体验等活动,通过实操演练提升从业人员应急能力,2025年上半年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演练3场,覆盖158人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辖区普惠托育机构统一配备一键报警系统,提供安保、消防、防暴、卫生、食品、环境监测等一揽子安全服务。二是优化幼儿园托班备案管理服务,提供“申请—指导—验收”下沉式备案服务,目前已推动30家幼儿园在国家托育机构备案系统完成备案。同时,将备案与普惠服务联动,对完成备案的幼儿园优先宣传普惠政策、引导加入普惠项目,目前已有27家为普惠型托育部,进一步扩大普惠服务覆盖面。
(四)强化人才培育与宣传,构建“师资建设+宣教推广+设施配套”支撑体系
建强专业人才队伍。一是依托辖区高校资源,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开放大学)已设立学前教育和婴幼儿照护专业,依托学校内设的厦门市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推进优质家庭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二是2025年组织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及公民办幼儿园教师222人次参加急救等7场专业知识培训,开展“托幼一体化”系列专题培训114场(其中线下39场、线上75场),覆盖教师1742人次,完成2992课时,并开展教师跟岗实践培训;推进教师“双师”储备计划(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保育师证),目前已有440名教师取得保育师证;三是落实人员配置与经费保障,针对公办幼儿园托班运营需求,按“每个托班2名教师+1名保育员”标准核定人员,2025—2026学年预核公办园20个托班编外保教人员控制数60名(含教师40名、保育员20名),财政部门同步保障相应人员经费,确保托班保教人员配备充足、待遇落实到位,稳定托育人才队伍;四是发挥专业人员力量,区妇幼保健院2人担任厦门市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师,1人担任首届福建省托育服务职业技能竞赛、第三届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保育师赛项”和“母婴护理员赛项”裁判员;连续3年选派优秀选手参加育婴员和保育师工种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辖区5名托育从业人员通过初级托育师评审。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一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举办“放心托育 方便可及”线上线下宣传、亲子运动会等,广泛宣传普惠托育价格调整信息,辖区备案托育机构均积极参与,制作发放妈妈包、汗巾、围兜等托育宣传品;二是打造宣传阵地,依托区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向日葵亲子小屋”,在儿科、预防接种门诊、中医小儿推拿科等区域滚动播放托育宣传视频、发放手册;三是利用特殊时段宣传,结合国际家庭日、“世界人口日”“全国托育服务宣传月”“厦门托育服务健康促进月”等,开展义诊、育儿讲座、政策咨询、亲子活动等,2025年7月20日在海西金谷广场举办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多平台推送预告及开展情况,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四是创新早教宣传服务,打造全省首个由教育部门主办的早教中心,构建“1个中心+10家早教基地园+22家指导站”三级服务网络,累计编制11辑亲子游戏指导手册、出版《婴幼儿日常教养环境创设与指导》等5本专业著作,联合32家幼儿园开展169次亲子活动、95场家长沙龙讲座和个性化指导,线上线下培训全区1711名托育教师,总辐射9238人。
完善母婴公共设施。2025年上半年新建成1家多性别母婴室,目前全区各公共场所、单位母婴室达125间,其中包括6家省级示范“妈妈小屋”、20家市级示范母婴室、11家多性别母婴室,基本实现全区公共场所母婴室全覆盖,优化托育配套公共服务。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一)强化统筹推进与资源整合
一是利用老旧城区改造资源。结合老旧城区改造,按照托育配置导则有关要求,从规划层面,留足托育服务设施场地,免费提供给托育机构使用。二是挖掘国有房产供给潜力。鼓励各街道挖掘社区闲置用房及国有房产资源,优化利用现有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场所用于托育服务。此外,积极协调市规划部门将托育服务设施纳入新建小区规划配套,从源头上保障托育空间。三是鼓励企业办托。针对我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企业总部较多的实际情况,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办托。四是持续推动“托幼一体化”。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延伸招收2至3岁的幼儿,实现幼儿园教育资源配置的拓展与优化,进一步增加托位供给,促进托育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满足群众就近就便、质优价廉的入托需求。
(二)建立专业师资培养长效机制
聚焦托育服务师资专业化建设,全面开展保育师培训及认证工作。开展系统化培训,联合高校共建早教托班实训基地,围绕婴幼儿照护、卫生保健、应急处理等核心内容开展课程教学,通过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实现优质人才的系统化储备,为托育服务发展提供专业化的人才支撑。打通托育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在职称评定、薪酬待遇等方面予以保障,增强职业吸引力。
(三)加强联合监管与规范指导
卫健、教育、消防等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对托育机构及开展托育服务的幼儿园实施常态化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建立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对托育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照护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督导。通过研发标准化托班作息表、开发适龄课程资源包、专家入园指导等举措,以点带面提升整体服务质量,推动我区托育工作实现规范发展、创新发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与社会动员
广泛宣传托育政策优势、托班特色服务,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专业优质的服务内容,提高社会公众对托育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深入社区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定期组织家长开放日、托育服务体验活动,邀请居民走进托育机构、开设托班的幼儿园,亲身体验专业优质的托育服务,感受科学育儿氛围,激发入托意愿。挖掘并宣传辖区内优秀托育机构及“托幼一体化”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发挥榜样示范效应,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许华娟
联 系 人:刘琦垚
联系电话:0592-2667513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
2025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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