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4-02-00-2026-018 成文时间 2026-03-16
发布机构 思明区教育局 文 号
标 题: 思明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厦门市思明区向上之力课外培训中心变更办学地址的批复
内容概述: 思明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厦门市思明区向上之力课外培训中心变更办学地址的批复
有效性:
思明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厦门市思明区向上之力课外培训中心变更办学地址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18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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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向上之力课外培训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变更办学地址的材料收悉。经材料审核、实地核查,你单位变更办学地址手续齐全,符合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变更办学地址,新办学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268号源通中心311室、312室、315室、316室。

  二、你单位应当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依法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

  三、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育教学和师生管理,履行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做到安全制度全覆盖、安全责任压到底、安全部署落到位。

  特此批复。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

  2026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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