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5-19-00-2022-009 成文时间 2022-05-26
发布机构 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文 号
标 题: 《思明区加快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思明区加快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有效性:
《思明区加快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26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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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具有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是思明区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和提升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对于推动思明区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和提高区域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思明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厚植产业发展优势,提升企业创新活力,打造人才聚集高地,结合思明区实际,我局联合区财政局、区发改局联合制定出台了《思明区加快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制定依据

  (一)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厦府规〔2022〕2号)。

  三、起草过程

  通过调研走访企业,了解、收集企业的诉求和政策建议,结合思明区实际,借鉴其他地区软件信息业先进经验,拟定政策初稿。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政策制定事宜,就政策目标、扶持方向、扶持方式、扶持力度等方面深入交流讨论,同时注重征求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及相关行业协会、软信企业意见建议,并通过区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为期30天的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在充分吸收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政策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我区制定的《措施》借鉴吸收市级政策,结合实际,围绕经济发展的需要、行业发展的痛点、企业关心的重点等,进一步聚焦招强引优、增产增效、研发创新、引才留才,制订了九条措施,与市级政策形成互补和叠加。

  (一)扶持措施

  1.支持招强引优。旨在鼓励各行业的企业依托其行业资源,将其投资占股的软件信息业优质业务板块落地在我区,通过一次性给予引进方10万元奖励,提高其招强引优的积极性。

  2.支持增产增效。旨在鼓励企业应统尽统、深入挖潜、提质增长。一是入统奖励。提升规下企业转规上的积极性,新纳统的软件信息企业可获得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增产奖励。规上软件信息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量300万及以上的按增量的一定比例(最高1%)以及超额累进方式给予奖励。奖励金上不封顶。三是增速奖励。每年对符合营收门槛和增速要求的规上软件信息企业,可给予最高60万元的奖励。四是龙头企业上台阶奖励。该条为减半配套市级政策条款,按晋级补差的原则,给予符合条件的规上软件信息企业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3.支持研发创新。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增强企业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对符合研发投入要求的规上软件信息企业,按其年度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8%予以补贴。同时从财政保障能力考虑,设5000万元专项预算资金上限,根据年度申报情况核定兑现比例。

  4.支持引才留才。旨在加强产业人才引进和培育,帮助软件信息企业引智留才。一是引才补贴。着眼软件产业发展需要,助力企业引进优秀应届毕业生,解决后备人才需求。配套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在市级兑现的基础上,针对应届本科生、双一流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等不同层次人才,给予50%配套补贴。二是留才奖励。进一步帮助软件信息企业留才,鼓励骨干人才留厦发展。奖励名额按4个营收梯度分别给与5、10、15、20个名额,一次性给予每个名额3万元奖励。同时把奖励自主权交给企业,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决定要奖励的骨干人才。三是专项人才奖励。进一步吸引我区高级软件人才,对新获得高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本区软件信息企业聘用人才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同时我区大数据职称评审试点工作为全省首创且全省唯一,为推动大数据人才培养,对2020年以来,在软件信息企业中取得大数据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一次性奖励。

  五、关键词诠释

  (一)“规上软件信息企业”,指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且类别名称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国民经济行业代码为6410-6490)”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代码为6511-6599)”的企业。

  (二)第一条(一)提及的“新引进”、第四条(七)提及的“新员工”和第四条(九)提及的“新获得”,是指2022年1月1日起引进的企业、聘用的员工和获得的技术资格。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指按照税法规定在企业研发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 

  (四)“大数据专业工程师、大数据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指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和思明区的指导和支持下,行业龙头企业组织开展,邀请行业专家和领军人才组建评委库进行的中高级专业职称评审。大数据专业职称评审认定将创新研发等业绩成果列入主要评价标准,重点评价成果质量、技术水平。

  六、注意事项

  (一)奖补对象申请的引进奖励、增产奖励、增速奖励、龙头企业上台阶奖励四条措施的奖补资金不超过其当年度在思明区的区级经济贡献。

  (二)《措施》所指年度营业收入均为1-11月的营业收入。

  (三)《措施》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芙蓉   联系电话:0592-588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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