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5-19-00-2025-013 成文时间 2025-07-17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 文 号
标 题: 关于开展思明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思明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关于开展思明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7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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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修订版)》(厦思政规〔2022〕6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开展2023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奖励申报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3年经认定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依法设立在思明区的企业。

  3.在同个有效期内,企业已获得厦门市其他区(含火炬高新区、自贸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

  二、奖励标准

  企业按照《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厦科规〔2021〕4号)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资金的,按其所获扶持资金给予等额奖励。

  注:企业如同时符合我区及其他区(含火炬)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条件的,可选择适用,不重复享受。

  三、申报时间

  2025年7月17日-9月30日(逾期恕不受理)

  四、申报材料

  1.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获得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资金的证明材料(拨付通知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申报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思明e企通服务平台(https://vip.smdata.com.cn:57676/#/home),并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

  联系电话:0592-2667991,15160086520

  技术咨询:17759986960

  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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