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管理,促进涉企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落实《福建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区工作部署,结合现行“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动态调整情况,梳理形成思明区政务服务领域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公布。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本次公布的清单,及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办事服务类)”的“法定中介服务配置”栏目,调整和公布本单位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的范围、条件、流程、时限、收费等要素,确保中介服务事项与对应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关联。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未纳入本次公布的清单,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
附件:思明区政务服务领域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
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
2025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