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各有关企业:
根据2026年1月5日发布的《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指南补充说明》,关于“人才引育奖励”审核口径调整为“因本条措施奖补对象为人才,不属于企业所获得扶持资金,因此不受其当年度在思明区的区级经济贡献的限制。”,现就2023年度及2024年度“人才引育奖励”措施兑现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无涉黑涉恶行为并属于规上制造业企业(1300≤行业代码<4400)的企业。
二、填报时间
2023年度:2026年1月21日—2026年1月27日
2024年度:2026年1月21日—2026年1月27日
(注:企业应按申报系统上标注2023、2024年份分开填报)
三、填报流程
1.线上填报,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2.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i厦门法人登录“思明e企通服务平台”(网址:https://vip.smdata.com.cn:57676/#/home,技术咨询:17759986960),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和承诺书,经税属街道、第三方机构、区科工局审核后予以兑现。
3.企业未在填报时间内完成填报提交的,视同自愿放弃兑现。
四、材料要求
1.企业进入填报系统填报申请表(人才引育奖励)。
2.提交以下材料
(1)承诺书(按模板填写打印并盖章后,扫描上传);
(2)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3年度/2024年度(对应申报年度)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1表,系统直接导出、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上传);
(3)骨干人才与申请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须涵盖申报奖励年度至本次申报前),以及申报奖励年度至本次申报前的社会保险缴交证明或个税证明。退休人员不在奖励范围内;
(4)骨干人才2023年度/2024年度(对应申报年度)实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前)证明材料(骨干人才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和公司个税申报明细表);
特别说明:“上一年度实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指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包含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不包含期权、股权和分红奖励、科研成果转化及其他等。以税务部门按所属期开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为准,所得来源单位须为申报个人的用人单位。“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指厦门市统计局发布的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23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23081元;2024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29383元。
(5)申请企业发放给骨干人才留才奖励的银行转账证明材料(在收到本措施奖励资金的三个月内提供)。
五、联系电话
1.受理咨询:
厦门市技术创新协会 2201526、2056133、2029885
2.街道:
鼓浪屿街道 2064227
鹭江街道 2027607
中华街道 2028733
厦港街道 2087495
开元街道 2215580
筼筜街道 5361953
梧村街道 2330943
嘉莲街道 5283115
莲前街道 5975967
滨海街道 2086189
3.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 5885925
4.技术支持:17759986960
附件:
1.《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思明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思科信规〔2023〕2号
2.思明区规上工业企业名单
2-1 2023年度思明区规上制造业企业名单
2-2 2024年度思明区规上制造业企业名单
3.企业承诺书(模板)
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
2026年1月20日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26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