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5-02-03-2024-039 成文时间 2024-12-04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 文 号
标 题: 关于拟认定永联达公司永联达科技研发中心项目为低效工业用地的公示
内容概述: 关于拟认定永联达公司永联达科技研发中心项目为低效工业用地的公示
有效性:
关于拟认定永联达公司永联达科技研发中心项目为低效工业用地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4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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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区政府研究,拟认定永联达公司永联达科技研发中心项目(思明区莲前街道前埔路506-508号)为低效工业用地。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科工局或区发改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 5861527

  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663007

  邮箱:smq_kxj@xm.gov.cn

  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

  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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