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府研究,拟认定二轻集体企业联社七星路51号项目(思明区筼筜街道七星路51号)为低效工业用地。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科工局或区发改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 5861527
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663007
邮箱:smq_kxj@xm.gov.cn
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
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