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7-25-00-2023-001 成文时间 2023-07-07
发布机构 思明区民政局 文 号
标 题: 思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区级社会组织“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内容概述: 思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区级社会组织“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有效性:
思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区级社会组织“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7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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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级社会组织: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和《思明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建立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思民〔2016〕25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区级社会组织“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随机抽查的科学方法和信息化手段,转变社会组织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切实解决执法检查中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减少和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检查内容

  (一)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二)依照核准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三)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

  (四)内部建设情况;

  (五)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等机构设置及活动情况;

  (六)其他有关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检查方法

  通过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随机抽取2名思明区民政局执法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区级社会组织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随机抽取被检单位。随机确定的执法人员和被检查的社会组织名单在思明区政府网站公布。

  (二)检查方式

  一是开展自查,准备书面材料。被检查的社会组织收到检查通知后,应按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准备好相关书面材料。二是现场检查。根据抽签结果执法人员2人一组,实地检查相关社会组织,填写现场检查登记表。三是财务检查。根据社会组织财务状况,我局将委派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社会组织的财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23年7月10日至9月29日。

  (四)结果公布

  检查结束后形成抽查情况通报,通过思明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各受检单位。

  (五)依法查处

  如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接受监督检查的,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执行有关社会组织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二)要坚持公开透明,做到随机抽查事项、制度、过程、结果四公开。被检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汇报和相关材料准备。检查时,社会组织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在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按规定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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