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和《厦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依申请权责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对照市级权责清单,依法对《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
我局依法明确权责事项116项,其中:行政许可 10 项、行政处罚 23 项、行政强制 4 项、行政监督检查 8 项、行政确认 6 项、其他行政权力 16 项、公共服务 12 项和其他职责事项 37 项。现将《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权责清单》予以重新公布。
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提出调整权力清单事项的具体要求,按程序报请区审改办研究审核确定后再作调整公布。
(联系人:黄晓红,联系电话:5818967)
附件: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权责事项清单
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