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1-06-01-2024-004 成文时间 2024-01-31
发布机构 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标 题: 2024年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4年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有效性:
2024年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4-01-31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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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厦门市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人才智力交流活动,开展人才流动的政策法规咨询服务,承办人才流动手续,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的交流辞职、辞退及重新录用手续;实施人才开发、人才引进、人才培训、人才测评等各项工作;承担区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人员和流动人才档案管理;承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实施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包括××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8

  7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做好我区招才引才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对接我区企业需求,组织企业赴省内外高校,持续开展城市引才推介会及校园招聘会;继续深化“思志明德”计划实施,在高校内设置“人才驿站”,联合辖区有实力的人力资源机构进行运营,常态化提供实习实训岗位、就业岗位、技能培训等。

  一、 继续深化“思志明德”计划实施,在高校内设置“人

  二、 

  三、 才驿站”,联合辖区内有实力的人力资源机构进行运营,常态化提供实习实训岗位、就业岗位、技能培训等就业、培训资讯。才驿站”,联合辖区内有实力的人力资源机构进行运营,常态化提供实习实训岗位、就业岗位、技能培训等就业、培训资讯。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4518.804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62.67万元,减少3.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518.8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18.804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为4518.8048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62.67万元,减少3.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18.80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0.6283万元,公用支出28.1765万元;

  2.项目支出4200.0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18.8048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62.67万元,下降3.5%,主要是由于高层次人才个税奖励项目经费缩减。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4122.0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313.66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7.080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65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社保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00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8.000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协管员经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42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由于无此类预算安排(阐述增减变化原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暂无数据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也应予以说明预算数为0以及与上年增加变化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2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2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因公出国(境)经费为零或者与上年相比未变化的,也应予以说明。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200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没有做预算安排。

  公务接待经费为零或者与上年相比未变化的,也应予以说明。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零或者与上年相比未变化的,也应予以说明。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引进人才费用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引进人才费用。

  2.立项依据

  详见附表十一。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详见附表十一。

  5.实施周期

  2024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4122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项目2902万元。

  (2)柔性引才补贴项目20万元。

  (3)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12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22.0000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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