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1-06-01-2024-007 成文时间 2024-01-31
发布机构 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标 题: 2024年思明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4年思明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有效性:
2024年思明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4-01-31 17:34
字号: 打印: 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辖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二)完成市退服中心交办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业务工作。

  (三)办理区属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手续。

  (四)负责管理区属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五)指导、监督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六)开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七)负责退休人员慰问金(物品)的审批与发放工作。

  (八)办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包括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

  14

  1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区中心将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人社局具体指导下,以党建为引领,以信息化为依托,推动中心年度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以党建品牌为引领,紧贴需求开展活动。按照市人社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思明区实际,以“阳光人社,暖心退服”党建品牌为引领,注重加强资源整合共享,持续开展退休人员喜闻乐见的文体健康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  

  (二)以效能建设为根本,不断增强退服工作。充分发挥区退服中心党支部战斗堡垒及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中心团队凝聚力。进一步强化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靠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规范秩序,力求在落实上下功夫,在落实上求实效。

  (三)以走访交流为前提,服务靠前开展工作。区退服中心每名工作人员指定对接一个街道,每月到街道社区走访,加强业务交流指导,了解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及时给予解决、帮扶,收集相关意见建议,提高区中心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四)以精准服务为要求,持续开展慰问活动。坚持做好春节、重阳节慰问金及时发放,精准慰问困难退休人员;对住院退休人员和亡故退休人员家属进行走访慰问,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传递到每位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3164.207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634.2676万元,减少45.4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164.2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64.207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为3164.207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634.2676万元,减少45.4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42.647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98.7683万元,公用支出43.8790万元;

  2.项目支出2521.56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64.207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634.2676万元,减少45.43%,主要是由于财政资金短缺,要求预算编制专项经费为全年经费数的一半。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3036.62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运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1.96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5位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5.56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14名在编在岗人员的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4.000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6.000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000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无增减变化。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数为0,与上年无增减变化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因公出国(境)经费为零与上年相比未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

  公务接待经费为零,与上年相比未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零与上年相比未变化。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区、市退休人员管理活动费及退休小组长交通通讯补贴费用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区、市退休人员管理活动费及退休小组长交通通讯补贴费用。

  2.立项依据

  根据(1)、《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厦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的通知》(厦府规[2020]4号)。

  (2)、《厦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厦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业务规范的通知》(厦退服[2020]5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思明区退服中心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退休人员日常住院慰问,去世人员家属慰问,春节、重阳节两节普遍慰问,特殊人员困难慰问,发放至个人养老金账户。举办各种有益退休人员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发放退休小组长交通通讯补贴。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521.56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区、市退休人员管理活动费及退休小组长交通通讯补贴项目2500万元。

  (2)退管业务及档案管理费20万元。

  (3)人劳托管干部活动费1.5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21.56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扫一扫手机浏览

    视频解读
    文字解读
    访谈解读
    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

    重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