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1-06-01-2026-003 成文时间 2026-03-04
发布机构 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标 题: 2026年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6年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说明
有效性:
2026年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6-03-04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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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离退休管理政策;负责区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指导各事业单位科学设岗,完善聘任管理;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三)承担上级委托行使的工伤认定职权,协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3个机关行政科室及5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

1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任务是:

1.着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持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水平,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持续加强为民服务保障。政务服务不断优化,群众诉求“马上就办”,社保工作稳步推进。

3.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不断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强化劳动领域行政执法力度,持续推进劳动保障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深化“仲裁+X”诉源治理,充分调动街道社区力量,推动仲裁调处力量下沉、端口前移,构建仲裁调解大格局。

4.推进人才队伍健康发展。优化事业人才梯队建设,做好事业单位和非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在全省首创大数据专业、人工智能专业职称评审试点基础上,今年新获批人工智能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引入物联网专业职称评审,构建起全省唯一的“软件+硬件+应用”全链条、初级到高级全覆盖的数字经济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创新“基础指标+动态指标+企业评价”三维评价模型,增设“跨学科应用能力”“行业解决方案”等特色评价维度。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收入预算为17399.4384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1052.54万元,增长6.4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399.4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99.438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支出预算为17399.4384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1052.54万元,增长6.4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894.438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30.8302万元,公用支出363.6082万元;

2.项目支出16505.0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99.4384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1052.54万元,增长6.44%,主要是由于全区全民医保支出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19.4495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人员和公用支出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360.0000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综合业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145.0000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业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03.6400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离退休非统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2.3940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0000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3.8687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0862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60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全民医保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较2025年相比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2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因公出国(境)经费为零或者与上年相比未变化的,也应予以说明。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预算安排1.220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及兄弟单位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零或者与上年相比未变化的,也应予以说明。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全区全民医保补助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用于全区全民医保补贴支出。

2.立项依据

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要求。

3.实施主体

思明区人社局。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5.实施周期

2026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6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综合业务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用于综合业务支出。

2.立项依据

根据业务支出要求。

3.实施主体

思明区人社局。

5.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5.实施周期

2026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6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9.4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7.86万元,增长1.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99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99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505.0000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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