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1-21-00-2023-002 成文时间 2023-05-18
发布机构 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思明区人社局2023年“双随机”工作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思明区人社局2023年“双随机”工作计划》的通知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思明区人社局2023年“双随机”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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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现将《思明区人社局2023年“双随机”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人社局2023年“双随机”工作计划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及《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双随机”抽查方式及比例

  (一)抽查方式

  运用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监管对象,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二)抽查比例

  年度抽查事项覆盖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100%。

  年度抽查对象不低于全部抽查对象的5%。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相关科室、单位务必将“双随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分工,确保随机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2.规范程序,依法行政。开展“双随机”工作中的执法人员要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加强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在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双随机”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情况、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好记录,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3.强化结果运用。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未整改到位的,要依法处理。同时,结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推动信用管理机制运行,对企业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附件:思明区人社局2023年度“双随机”检查事项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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