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厦人社规〔2024〕2号)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核,厦门森莱斯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创业经营实体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奖励)条件,拟依规给予补贴(奖励),现将其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 ||||
序号 | 经营实体名称 | 法人(负责人)姓名 | 创业扶持对象类型 | 补贴金额(元) |
1 | 哈哈哈哈哈(厦门)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蔡舒琪 |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 10000.00 |
2 | 厦门市思明区兔车干电子商务服务部 | 陈逸轩 |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 10000.00 |
3 | 厦门森莱斯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吴锦声 | 登记失业人员 | 1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