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厦人社规〔2024〕2号)规定,经初步审核,厦门宁善通盛财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创业经营实体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拟依规给予补贴,现将其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经营实体名称 |
法人(负责人)姓名 |
创业扶持对象类型 |
补贴金额(元) |
1 |
厦门宁善通盛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张宁 |
登记失业人员 |
10000 |
2 |
厦门新秀联萌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
谢聪 |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
10000 |
3 |
厦门市同安区谢义仁副食品店 |
谢程珙 |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
10000 |
公示时间:2025年08月19日至08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我中心反馈。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5863050
特此公示。
厦门市思明区就业中心
2025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