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1-19-00-2025-088 成文时间 2025-12-25
发布机构 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标 题: 公 告
内容概述: 公 告
有效性:
公 告
发布时间:2025-12-25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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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局已依法受理涉及你司的劳动保障领域案件。因你司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关于缴纳李勇军社会保险费的提示函》。限你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厦门市思明区故宫路102号1楼111室)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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