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加强创业支持带动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厦人社规〔2021〕2号)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核,厦门智鑫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创业经营实体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拟依规给予补贴,现将其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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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经营实体名称 |
法人(负责人)姓名 |
创业扶持对象类型 |
补贴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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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厦门智鑫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曾旭亮 |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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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厦门聚美广告有限公司 |
杨敏 |
登记失业人员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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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厦门市思明区莉欣视力保健服务部(个体工商户) |
薛嘉欣 |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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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厦门市思明区喵柒美甲工作室 (个体工商户) |
王诗含 |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
10000 |
公示时间:2026年3月5日至3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我区就业中心反馈。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5182784
特此公示。
厦门市思明区就业中心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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