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3-02-00-2025-028 成文时间 2025-04-30
发布机构 思明区商务局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关于发布《思明区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关于发布《思明区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关于发布《思明区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30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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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措施》(厦思商务规〔2025〕1号)已于2025年3月28日印发,现将申报指南发布如下。

  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

  2025年4月30日

  《思明区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措施》

  申报指南

  第一章 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要求

  申请会展专项资金的单位为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

  单个项目只能由一家项目主体提出申请,申请主体应为会议或展览的主办或承办单位,展览以场地承租合同承租方为准,会议以与酒店签订的合同为准,多个主体共同作为承租方或合同方的,应委托其中一方进行申请。如申请主体为场地承租合同之外的主办或承办单位,应提供合同承租方授权证明。同一项目同时包含会议和展览内容的,分开申请展览和会议的奖补。

  申报材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需补件,申报单位须在收到补件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所需材料。

  二、展览项目奖补条件及要求

  (一)展览项目均需报备,未报备项目奖补申请不予受理;

  (二)主承办单位基本相同、主题和内容基本相近、举办时期、场地相同的展览项目视为同一项目;

  (三)展览项目如有多个主题,仅对该项目所属产业链相关展区进行奖补;

  (四)展览类型为经贸类专业展览会,即集展示产品和技术、拓展销售渠道、传播品牌理念、投资洽谈交流为一体的展览会,不包括书画摄影展、成就成果展、展销会(含汽车展)等。

  三、会议项目补助条件及要求

  (一)会议项目均需报备,未报备项目奖补申请不予受理;

  (二)会议项目需采取市场化方式在所属辖区范围的三星级(含)以上或经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场所或同等级(或相当于该档次)品牌宾馆、酒店、会议型饭店举办。订货会可在企业自有场地举办,在自有场地举办的,租金不予补助;

  (三)会议项目场租费用为场地租赁费用,住宿费用为房费,均不含电费、搭建、空调、影音设备等配套设施租赁费用以及餐饮等相关服务费用;

  (四)饭店档次参考市旅游主管部门公布的饭店等级标准、以及会议型饭店同等级(或相当于该档次)标准;

  (五)境外会议奖补申报的,需提供境外人员的护照、签证等材料;若为涉港澳台地区,需提供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或相关证明等材料。

  四、 鼓励会展引进项目条件及要求

  (一)引进或承办单位注册在思明区;

  (二)单个自然年度内引进或承办符合奖补条件的展览、会议项目10个及以上。

  五、不予奖补的情形

  (一)项目实施过程发生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二)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备;

  (三)经“信用中国”官网或地方信用等平台查询,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四)知识产权有争议或存在重大法律纠纷的项目;

  (五)其他违反财经纪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章 申报程序、材料和审核

  六、申报程序、材料

  (一)展览项目申报流程和材料

  1.展前预申报(提前10个工作日)

  将报备信息和预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3757887969@qq.com,并打电话告知第三方展览审核单位(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电子版材料经第三方审核认可后,向第三方提交纸质材料。

  发送的邮件主题格式为:提前报备——202X年X月X日—X月X日(展览举办时间)——展会名称——思明区举办届次——XXX有限公司(申报单位)——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发送的预申报材料电子版要求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并按顺序整理标明序号。

  预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详见附件2模板):

  (1)封面;

  (2)思明区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3)思明区展览项目信息(审核)表;

  (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件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6)展位平面图;  

  (6)境内外展商列表;  

  (7)主承办单位授权委托书(非必需项,如场地承租合同有多个主体的提供);

  (8)关于申请举办XX展览会的报告;

  (9)XX(博览会)展览会工作方案;

  (10)XX展览会(博览会)可行性分析报告。

  2.展览现场核查

  3.展览结束后(20日内)

  申报单位须向第三方展览审核单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厦门市思明区会展专项资金奖励总结报告(展览);

  (2)经现场核展确认的实际场馆平面图(含展位号、展览单位、特装面积、境外展位位置标记);

  (3)展览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4)展览场租发票复印件;

  (5)展馆提供的展览面积结算清单(面积*单位*天数)

  (6)五张以上能够体现展览名称的现场照片(体现背景板展览标识、展览现场等,有展览主题、主办方及承办方单位名称)

  (7)展览届次证明材料(承诺书);

  (8)厦门市思明区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项目安全生产经营与限塑承诺书。

  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按附件2要求按顺序整理提交。

  (二)会议项目申报流程和材料

  1.会前预申报(提前5天)

  将预申报材料(要求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并按顺序整理标明序号)发送至邮箱3915238349@qq.com,并电话告知第三方会展审核单位(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电子版材料经第三方初审认可后,向第三方提交纸质材料。

  发送的邮件主题格式为:会议预申报202X年X月X日-X月X日(会议或订货会举办时间)+XX酒店(会议或订货会举办地址)+会议或订货会名称+XX公司(申报单位全称)+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预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详见附件2模板):

  (1)封面;

  (2)思明区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3)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奖励补助申请表(会议名称与合同、背景板名称一致);

  (4)会议议程、日程安排表(含时间、地点、项目名称等);

  (5)主、承办单位协议复印件;引进方还需提供主、承办单位共同出具的引进协议复印件(非必需项,如有,请提供);

  (6)会议场租、酒店住宿合同复印件(订货会还需要提供订货会场租合同中复印件);

  (7)拟邀请参会人员名录;

  (8)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件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9)厦门市思明区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项目安全生产经营与限塑承诺书;

  (10)订货会除上述材料外,须增加提供实际场馆平面图。

  2.会议(订货会)现场核查

  3.会后提报(会议结束后20日内)

  (1)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奖励补助总结报告(会议);

  (2)参会人员签到表(含单位、姓名、联系方式等,200人以下手签;200人及以上可电子签到表);

  (3)酒店出具的住宿证明函(加盖酒店公章);

  (4)酒店管理系统导出的每天住宿明细表原件(每页须盖酒店公章,含每天住宿人员、住宿情况等信息;每日明细的第一页和最后一页经办销售签字并提供手机号码、签中文名字字迹正楷);

  (5)会议场租发票复印件(发票联或抵扣联,加盖酒店发票章或公章)及银行支出凭证;订货会还需要提供展馆提供的展览面积结算清单(面积*单位*天数),以及展览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6)现场照片三张(主席台和会场前后全景各1张,主席台照片须含主题,照片须为时间地点水印照片,至少有1张图片能体现参会人员数量);

  (7)参会人员名单(人员名单为实际参会的完整名单,需提供单位、姓名,电话);

  (8)境外会议需提供护照首页、签证页、参会前一周内入境盖章页复印件(免签国家须提供一周内境外入境机票及到厦门动车票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涉港澳台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会前一周内机票/动车票复印件;

  (9)订货会除上述材料外,须增加提供经现场核展确认的实际场馆平面图;

  (10)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引进特大型会议奖励需提供市外连续举办的佐证材料及届次承诺书)。

  3.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纸质材料(含封面、承诺书)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需加盖骑缝公章;一式一份;签字需正楷手写或签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按照上述申报材料顺序排列,设置目录页,装订成册。

  (2)订货会提供的实际场馆平面图(A3纸打印)。

  (三) 鼓励会展引进项目申报流程和材料

  单个自然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第三方展览审核单位(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封面(详见本指南附件2)

  2.思明区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详见本指南附件2-1);

  3.项目汇总表(列出符合条件展会项目)(详见本指南附件2-16)

  七、审核流程

  项目报备——思明区商务局及市会展协会审核报备资料——思明区商务局及市会展协会现场审核——提交展(会)后书面资料——市会展协会审核——思明区商务局审核——报区政府审批——拨付资金。

  第三章  有关说明

  八、间夜数计算起止时间:间夜数统计从会议报到当晚开始至会议结束当晚。

  九、本申报指南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第四章   申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厦门市会展协会

  联系人:张先生(展览)

  联系电话:0592—2023616

  联系人:许女士(会议)

  联系电话:0592—5959011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南路7号109之四410室

  二、思明区商务局

  联系人:傅先生(展览报备)    

  联系电话:0592-2101183

  陈女士(会议报备及会议政策申报及答疑) 

  联系电话:0592—2667116

  王女士(展览及会议政策申报及答疑)

  联系电话:0592—2667116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33号505

  附件:

  1.《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 关于印发思明区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措施的通知》(厦思商务规〔2025〕1号)

  2.《思明区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措施申报指南》相关材料模版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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