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措施》(厦思商务规〔2025〕1号)于2025年3月28日印发。因申报流程调整,现将新版申报指南(2026年版)予以发布,请按照新版指南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
2026年1月22日
《思明区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措施》申报指南(2026年)
第一章 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要求
申请会展专项资金的单位为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
单个项目只能由一家项目主体提出申请。申请主体应为会议或展览的主办或承办单位,展览以场地承租合同承租方为准,会议以与酒店签订的合同为准。多个主体共同作为承租方或合同方的,应委托其中一方进行申请,并提交书面委托书。如申请主体为场地承租合同之外的主办或承办单位,应提供合同承租方授权证明。同一项目同时包含会议和展览内容的,分开申请展览和会议的奖补。
申报材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需补件,申报单位须在收到补件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所需材料。
二、展览项目奖补条件及要求
(一)展览项目均需预申报,未经预申报项目奖补申请不予受理;
(二)主承办单位基本相同、主题和内容基本相近、举办时期、场地相同的展览项目视为同一项目;
(三)展览项目如有多个主题,仅对该项目所属产业链相关展区进行奖补;
(四)展览类型为经贸类专业展览会,即集展示产品和技术、拓展销售渠道、传播品牌理念、投资洽谈交流为一体的展览会,不包括书画摄影展、成就成果展、展销会(含汽车展)等。
三、会议项目条件及要求
(一)会议项目均需预申报,未申报项目奖补申请不予受理;
(二)会议项目需采取市场化方式在所属辖区范围的三星级(含)以上或经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场所或同等级(或相当于该档次)品牌宾馆、酒店、会议型饭店举办。订货会可在企业自有场地举办,在自有场地举办的,租金不予;
(三)会议项目场租费用为场地租赁费用,住宿费用为房费,均不含电费、搭建、空调、影音设备等配套设施租赁费用以及餐饮等相关服务费用;
(四)间夜数计算起止时间:间夜数统计从会议报到当晚开始至会议结束当晚。
四、 鼓励会展引进项目条件及要求
(一)引进或承办单位注册在思明区;
(二)单个自然年度内引进或承办符合奖补条件的展览、会议项目10个及以上。
五、不予奖补的情形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造成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二)项目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申报的;
(三)经“信用中国”“信用厦门”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申请单位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四)项目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重大法律纠纷的;
(五)存在其他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纪律行为的情形。
第二章 申报程序、材料
六、申报程序
(一)整体流程
企业线上申报与线下提交→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思明区商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思明区商务局与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组织现场核查→企业于展(会)后提交完整资金申报材料→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审核→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思明区商务局复核→报区政府审批→挂网公示→资金拨付。
(二)线上预申报
展览须于举办前10天、会议须于举办前5天完成线上预申报。
1.登录账号:已注册“i厦门”法人账号的单位,请直接使用该账号登录“思明e企通”服务平台(https://vip.smdata.com.cn:57676/#/home),点击右上角“工作台”进入申报界面。未注册的单位,须先行完成法人账号注册。
2.点击申报:在“工作台”内点击“我的项目”,查找“鼓励展览举办”、“鼓励会议举办”或“鼓励会展引进”对应事项,按要求填报信息,并根据系统提示的“附件材料”上传相关材料。
3.等待审核结果:材料提交后,请等待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将与申报单位联系,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及细节。
(三)现场核查
由思明区商务局会同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根据约定时间对展览或会议举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四)展(会)后
项目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申报单位须线上系统提交完整的资金申请及材料,并按要求同步报送纸质材料至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七、申报材料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模板。
(一)展览部分
1.预申报材料
(1)封面;
(2)思明区展览项目信息(审核)表;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件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4)展位平面图;
(5)境内外展商列表;
(6)主承办单位授权委托书(非必需项,如场地承租合同有多个主体的提供);
(7)展览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8)厦门市思明区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项目安全生产经营与限塑承诺书;
(9)关于申请举办XX展览会的报告;
(10)XX(博览会)展览会工作方案;
(11)XX展览会(博览会)可行性分析报告。
2.展后材料:
(12)思明区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13)厦门市思明区会展专项资金奖补总结报告(展览);
(14)经现场核展确认的实际场馆平面图(含展位号、展览单位、特装面积、境外展位位置标记);
(15)展览场租发票复印件;
(16)展馆提供的展览面积结算清单(面积*单位*天数)
(17)展览届次证明材料(承诺书);
(18)五张以上能够体现展览名称的现场照片(体现背景板展览标识、展览现场等,有展览主题、主办方及承办方单位名称)。
(二)会议部分
1.预申报材料:
(1)封面;
(2)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奖励补助申请(审核)表(会议名称与合同、背景板名称一致);
(3)会议议程、日程安排表(含时间、地点、项目名称等);
(4)主、承办单位协议复印件;引进方还需提供主、承办单位共同出具的引进协议复印件(非必需项,如有,请提供);
(5)材料各关联方的授权委托书或相关授权证明;
(6)会议场租、酒店住宿合同复印件(订货会还需要提供订货会场租合同中复印件);
(7)拟邀请参会人员名录;
(8)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件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9)厦门市思明区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项目安全生产经营与限塑承诺书;
(10)订货会除上述材料外,须增加提供实际场馆平面图。
2.会后提报材料
(1)厦门市思明区会展专项资金奖补总结报告(会议);
(2)思明区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3)参会人员签到表(含单位、姓名、联系方式等,200人以下手签;200人及以上可电子签到表);
(4)酒店出具的住宿证明函(加盖酒店公章);
(5)酒店管理系统导出的每天住宿明细表原件(每页须盖酒店公章,含每天住宿人员、住宿情况等信息;每日明细的第一页和最后一页经办销售签字并提供手机号码、签中文名字字迹正楷);
(6)会议场租发票复印件(发票联或抵扣联,加盖酒店发票章或公章)及银行支出凭证;订货会还需要提供展馆提供的展览面积结算清单(面积*单位*天数),以及展览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7)现场照片三张(主席台和会场前后全景各1张,主席台照片须含主题,照片须为时间地点水印照片,至少有1张图片能体现参会人员数量);
(8)参会人员名单(人员名单为实际参会的完整名单,需提供单位、姓名,电话);
(9)境外会议需提供护照首页、签证页、参会前一周内入境盖章页复印件(免签国家须提供一周内境外入境机票及到厦门动车票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涉港澳台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会前一周内机票/动车票复印件;
(10)订货会除上述材料外,须增加提供经现场核展确认的实际场馆平面图;
(11)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引进特大型会议奖补需提供市外连续举办的佐证材料及届次承诺书)。
(三) 鼓励会展引进
单个自然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线上申报后向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封面(详见本指南附件3)
2.思明区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详见本指南附件3-1);
3.项目汇总表(列出符合条件展会项目)(详见本指南附件3-16)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严格排序排版,确保完整齐备、一一对应、清晰整洁,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统一采用白色封面、可双面打印、A4规格纸张(展位平面图A3规格纸张彩打),且应按照要求申报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加盖骑缝公章。其中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按照上述申报材料顺序排列,设置目录页,装订成册。
3.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PDF盖章扫描版、Word、excl电子版等内容务必保持一致,一并提交),请申报单位经办人务必仔细,切勿出现基本错误、数据错误、标点符号错误、日期错误等。
4.如需补件,申报单位须在收到补件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所需材料,逾期未完整提交上述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因材料缺失、材料内容前后不一致等原因导致的评审误差,责任及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第三章 有关说明
本申报指南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将于2026年1月23日起正式施行。因平台测试延期,指南发布时间晚于原计划,其内容适用于2026年1月1日起的所有项目。请相关单位于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线上补充申报。
第四章 申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八、厦门市会展协会
联系人:张先生(展览)
联系电话:0592—2023616
联系人:许女士(会议)
联系电话:0592—5959011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南路7号109之四410室
九、思明区商务局
联系人:傅先生(展览项目)
联系电话:0592-2101183
陈女士(会议项目及会议政策申报及答疑)
联系电话:0592—2667116
王女士(展览及会议政策申报及答疑)
联系电话:0592—2667116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33号505
附件:1.《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 关于印发思明区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措施的通知》(厦思商务规〔2025〕1号)
2.展览项目奖补标准表
3.《思明区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措施申报指南》相关材料模版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26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