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商务局通知,现公开征集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的意向参与主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经营主体
二、产品范围
家电以旧换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
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
补贴产品范围为暂定,后续根据厦门市商务局活动要求调整。
三、补贴标准
(一)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二)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活动截止(2026年12月31日),有意向参与活动的企业,可在活动期间向思明区商务局报名。
五、申报要求
1.在思明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分公司、分支机构,主营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零售业务(含线下实体门店和电商企业),财务独立结算,具备完善的进销存订单管理系统和在厦门市内开具销售发票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3.参与企业要有售后保障能力,提供配送、安装、维保、回收等服务,因服务不到位、不及时引发大规模投诉和产生严重舆情的,按照程序取消其参与以旧换新资格。
4.自愿参与并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5.能按核销和审计的要求,自愿使用第三方服务机构上传相关资料。
6.参与活动销售企业管理运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020年以来参与我市历次政府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7.参与商家要向区商务部门出具承诺书,做到诚信、规范经营,不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得增设享受补贴政策不合理的附加条件;保留全流程交易数据,主动接受审计、巡查监督。对参与商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不遵守活动规则等行为,一经查实,即追回补贴资金,取消该商家参与此次以旧换新补贴发放及我区其他相关促消费活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不含数码产品购新)的商家应建立、健全回收渠道,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上门送新并收旧”服务。商家应在活动期间按月向属地商务部门报送销售额和废旧家电回收数量。回收企业应将回收的废家电交与有资质的拆解企业。鼓励手机等数码和智能产品销售商家建立、健全回收渠道。
六、申报材料
1.厦门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1);
2.诚信承诺书(附件2);
3.参与活动企业门店目录表(附件3);
4.提供企业2025年度财务报表、完税证明。如未满1年,需提供收银流水、进销存台账等体现销售额的佐证资料;
5.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及开户许可证;
6.“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
7.家电销售企业提供能够证明其自身或委托的企业具备回收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制定家电回收流程。具有回收资质的家电销售企业或受委托的回收企业需提供与报废家电拆解企业的长期合作协议及报废家电拆解企业资质(盖章)。
七、申报流程
(一)提交申报材料。根据自愿报名原则,有意愿参与活动的企业向思明区商务局提交报名资料(包括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纸质申报材料需编制目录,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地址:思明区民族路33号(思明区政府办公楼)513室
联系方式:0592-2100612
邮箱:1341320082@qq.com
电子版材料按以上材料顺序扫描,邮件名为“厦门**有限公司报名材料”。
(二)审核发布。名单经区级商务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开发布。
(三)本次征集通知有关要求如遇国家、省级、市级政策调整的,参与企业需配合调整。
附件:1.厦门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
2.诚信承诺书
3.参与活动企业门店目录表
思明区商务局
2026年2月4日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26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