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9-06-01-2024-002 成文时间 2024-02-06
发布机构 思明区市政园林局 文 号
标 题: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本级)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本级)预算说明
有效性: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本级)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4-02-06 14:42
字号: 打印: 分享: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职责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提供咨询服务。

  (2)负责制订并执行权限范围内市政建设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工作计划。

  (3)负责区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权限范围内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

  (4)负责权限范围内园林绿化、林业管理的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所辖公园、道路绿地、风景林地和相关附属公共绿地资源的普查、规划、保护、建设与管理等,组织、协调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城乡绿化的管护与建设,做好古树名木的管护。

  (5)负责区河长办的日常工作,负责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全区农产品农残监测、动物疫情防控、渔业安全生产、海域养殖回潮整治、水土保持和水库监管的协调工作。

  (6)负责辖内城区道路、背街小巷、村改居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管。

  (7)负责管辖权限范围内道路占用、挖掘及瓶装燃气供应许可的审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移植、砍伐城市树木许可,建设项目占用、征收使用林地审批,木材运输证核发,林木采伐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

  (8)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对接做好市水利部门编制的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协调做好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对接市水利部门做好涉及本区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各有林单位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9)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10)负责对下属事业单位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监督管理其资金使用情况。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部门工作的建议、议案和提案。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区市政园林局包括4个机关行政处室及5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 14 14

  厦门市思明区园林绿化中心 52 59

  厦门市思明区环境卫生中心 35 98

  厦门市思明区市政中心 41 43

  厦门市思明区燃气中心 14 1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主要任务是:

  (一)提升日常管养水平

  一是强化服务街居专班机制。积极联动属地街道和社区,实现快速发现—快速反应—快速解决的扁平化管理,有效减少群众投诉,提升日常问题处置效率。后续再根据实施效果,将服务街居专班范围扩大到交警、城管等业务交叉部门,实现“大网格”管理。二是强化复盘机制。加强对复盘机制的有效应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每季度典型案例分析制度,复盘分析局系统正面或负面的工作案例,推动复盘机制进一步常态化、系统化,在重大活动市容保障和防汛应急抢险中不断优化改进,完善提升。三是强化对上对外沟通联动机制。畅通与市级单位的联动互通渠道,完善问题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强化与城管、建设和街道的联动整改,共同推进门前三包等专项整治,加强环岛路等重点区域保洁、垃圾收运和绿化管理,促进形成市、区、街创建工作合力。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推动污水治理提速增效。2024年计划完成239个小区、80条道路的正本清源改造任务,重点推进湖滨南路沿线、东浦片区、文屏山庄二期等大系统重要节点改造;推动已完工小区和道路的验收及移交;积极对接市区相关部门明确排水管理机制、维护标准、市区财政分担比例等事宜。二是加快市政道路建设进度。推进打通西林西二路项目建设,推动湖滨等片区及重点地块建设项目周边配套共计14个市政项目(涉及30条道路)建设的前期工作,总投资8.39亿元,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3.12亿元。三是推进城中村设施提升。有序推进黄厝社区塔头路等4个城中村治理项目,积极打造微管廊示范点。四是打造精品绿化。坚持因地制宜,推动广播山周边等重要节点绿化提升以及环岛路带状公园等一批口袋公园建设,推进厦禾路、禾祥西路绿篱改造提升等。

  (三)持续提高垃圾分类水平

  一是突出行业部门责任。区行业主管部门按“管行业、管垃圾分类”原则,开展行业垃圾分类考评工作,并强化结果应用;协调落实工业源、建筑业源、生活源垃圾等职责内的减量方案。二是强化执法与督导。大力推动投放点视频监控安装工作,加大对个人执法力度,健全全链条、全覆盖执法机制;推广厦港街道督导员优化提升模式,破解督导员“重分拣、轻督导”难题。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密集型的宣传网络,深化家校社联动、宣讲团等活动,树立正面典型,警示负面案例,有效提升管理水平。

  (四)压实林长制工作

  着重从组织领导、队伍建设、资金保障、长效防治等4个方面强化常态化防控,全力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工作,落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制度和措施,确保实现“2024年无疫情”的目标。

  (五)有序开展对口协作

  一是创造产业闽宁。聚焦当地产业定位,为闽宁镇及闽宁产业园引进投资规模大、投入产出效益好、辐射带动产业链强的头部企业,引领带动产业发展;大力引进企业或人才,推动闽宁镇6村1居结合自身特色发展产业项目,推动闽宁镇及周边农业规模化生产,建立长期且稳定的农产品供应体系。二是建造智慧闽宁。对闽宁镇6村1居基础设施进行提档升级改造,推动整体改善镇村面貌和人居环境;深入对接省大数据集团、市信息集团等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企业,整体规划建设智慧平台,推动闽宁镇社会治理、园区运营、医疗教育等智慧运行。三是打造文旅闽宁。深入挖掘、整合闽宁镇特色产业和文旅资源,打造带动力强的文旅融合品牌 IP,讲好“闽宁故事”。

  (六)全面强化行业安全管理

  2024年工作重点将突出安全主题,围绕2023年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重点聚焦到市政园林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开展局系统全面梳理和自查,分析存在问题,及早制定防范措施:一是联合市级部门开展燃气器具安全检查,减少末端安全隐患;二是定期组织重点路段树木倒伏隐患排查,及时做好加固措施;三是加强易涝点积水隐患整治,加强台风期间的应急力量保障;四是开展道路塌陷专题整治行动,加大道路空洞排查力度;五是全面加强路面作业和施工安全管理。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2024年收入预算为2,834.591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820.7486万元,下降39.1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34.5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34.591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2024年支出预算为2,834.5914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820.7486万元,下降39.1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34.591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35.4879万元,公用支出299.1035万元;

    2.项目支出1,800.0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4.5914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820.7486万元,下降39.11%,主要是由于我局工程项目较多,资金来源变化。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5.34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3.84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00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61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9.59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31.21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事务运行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渔、水及林业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773万元,下降100%,主要是预计不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4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4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2.400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协作交流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接待经费,预算安排不超过上年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无自有公务车辆。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对口协作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为落实思明区省内对口协作地区(武平县、百崎乡)协作资金。

  2.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厦门市2022年省乡村振兴重点县和欠发达老区苏区县对口协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委振兴办〔2022〕3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第六批挂钩帮扶民族乡村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21〕25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思明区市政园林局拨付协作资金给协作地区,并由协作地区按规定使用协作资金。

  4.实施方案

  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在规定时间完成对口协作资金拨付。

  5.实施周期

  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7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武平县对口帮扶资金项目(1600万元)

  (2)惠安县百崎乡帮扶资金项目(1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31.2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05.32万元,增长12.7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00.0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手机浏览

    视频解读
    文字解读
    访谈解读
    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

    重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