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9-06-01-2024-004 成文时间 2024-02-06
发布机构 思明区市政园林局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园林绿化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园林绿化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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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园林绿化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4-02-06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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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做好辖区区管公园、道路绿化、街心公园、鼓浪屿绿地的管理养护,绿化考评、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山地公园)、园林绿化项目的规划与组织实施、权限范围内林业管理、全区古树名木保护、动物园动物饲养和保护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园林绿化中心人员编制数合计52名,非在编雇用人员指标38名。实有在编人数61名,非在编雇用人员36名,离退休人员168名。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相当于副处级,领导1正3副,内设6个科室,汽车4部。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园林绿化工作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协助主管局组织实施行业管理和检查监督。

  (2)负责制定完善区属公园、鼓浪屿、城市主次干道绿地、若干居住小区、古树名木、街心公园等权限范围内城市绿地的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所辖公园或绿地的发展规划、景观设计、建设改造和项目开发等,并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

  (4)负责所辖公共绿地的市/园容(貌)、绿化养护、设施维护、植物栽培、病虫害防治、便民服务等日常管理。

  (5)负责动物园动物驯养、疫情防控、消杀、卫生保洁等日常管理。

  (6)组织开展各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并提供科学普及、文化教育、休憩观赏、康体娱乐及应急避难场所。

  (7)负责本单位的人事劳工、内外联络、文电、档案、会务、信息、宣传、效能、综治、信访、计生、采购、仓管等各项行政管理、综合协调及后勤保障等。

  (8)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与分析、经济核算、经费管理、预决算编制、资产管理、内控与审核等财务管理工作。

  (9)负责本单位的党、政、工、青、妇等工作的开展及其班子建设。

  (10)负责所辖公园或绿地范围的地灾防治、森林防火、绿化110联动、防汛、安保等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

  (11)负责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园林绿化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6216.7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4304.49万元,减少40.9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21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16.7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园林绿化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为6216.7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4304.49万元,减少40.9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651.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68.73万元,公用支出383.03万元;

  2.项目支出2565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园林绿化中心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16.7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4304.49万元,减少40.91%,主要由于园林绿化养护服务类经费减少2937万元、日常零星维护维修及小额零星改造更新经费减少500万元等。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01.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27.4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4987.79万元。主要用于事务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由于无此项支出(阐述增减变化原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暂无数据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也应予以说明预算数为0以及与上年增加变化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园林绿化中心部门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运行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12.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未变化,主要原因是:车辆数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零或者与上年相比未变化的,也应予以说明。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公共绿地养护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思明区公共绿地约370.4万平方米、行道树4.4万株日常养护,主要包括各类公园41个(含街心公园、小游园等)、道路绿化234条、鼓浪屿绿地以及人行天桥绿化、BRT及壁面垂直绿化、花球花柱、古树名木等管理养护。以提升园林景观效果及辖区园林管养成效与水平,取得一定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道路绿化和保洁管养体制的通知》(厦府〔2023]32号)、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年第39次)、《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76次(二)、《关于厦门山海步道景区狐尾山公园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及公厕管理委托管养等事宜的纪要》厦思政[2020]163号、《关于市政园林环卫国企化管养业务有关事宜的纪要》[2021]60号等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思明区园林绿化中心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目前公共绿地养护委托10家管养单位进行日常管养,其中鼓浪屿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管养单位;狐尾山公园直接委托国企进行管养;不争公园、东浦公园直接委托国企进行管养;其他绿地(含市级下放)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产生。

  5.实施周期

  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3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园林绿化养护服务类经费项目23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园林绿化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园林绿化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园林绿化中心主要管理的资产有办公用房1处、业务用房18处、其他管理用房33处、实有公务汽车4部。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园林绿化中心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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