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9-21-00-2026-002 成文时间 2026-03-06
发布机构 思明区市政园林局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智慧水务排水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排水管网数据地理信息数字水印及安全控制技术应用单一来源公告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智慧水务排水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排水管网数据地理信息数字水印及安全控制技术应用单一来源公告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智慧水务排水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排水管网数据地理信息数字水印及安全控制技术应用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6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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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厦门市思明区智慧水务排水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排水管网数据地理信息数字水印及安全控制技术应用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2025-THXM066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思明区智慧水务排水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排水管网数据地理信息数字水印及安全控制技术应用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厦门市思明区智慧水务排水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排水管网数据地理信息数字水印及安全控制技术应用):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最高限价:25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2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协商。

  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合同签订后4个月。

  四、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协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情形、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以及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

  5、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协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或者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协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协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s://credit.xm.gov.cn);(2)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评标委员会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供应商也可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格式)参加采购活动,提供该承诺函的,采购文件中可不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协商。

  说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检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原件备查。若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的,将导致其协商为无效协商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七、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 03  06 日至2026年 03  12 日【0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6年 03  13 日 09:3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九、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6年 03  13 日 09:30:00,(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楼开标室】

  十、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思明区市政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西路300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592-2661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吴先生 0592-5336893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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