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1)调查表名称:《2025年度思明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调查表(两代表一委员)》
表号:2025SMGZPY01表
申请单位:思明区效能督查办
批准机关:厦门市思明区统计局
批准文号:厦思统制字(2025)4号
批准日期:2025年12月11日
有效期:至2026年6月
(2)调查表名称:《2025年度思明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调查表(居民评议)》
表号:2025SMGZPY02表
申请单位:思明区效能督查办
批准机关:厦门市思明区统计局
批准文号:厦思统制字(2025)4号
批准日期:2025年12月11日
有效期:至2026年6月
(3)调查表名称:《2025年度思明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调查表(企业评议)》
表号:2025SMGZPY03表
申请单位:思明区效能督查办
批准机关:厦门市思明区统计局
批准文号:厦思统制字(2025)4号
批准日期:2025年12月11日
有效期:至2026年6月
二、调查目的
全面了解和掌握思明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直部门,各街道居民、企业代表等对思明区直部门和各街道等机关效能公众评议,促进各级各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能,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思明区“两代表一委员”、思明区企业、思明区居民。
四、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聚焦各单位整体履职表现、办事效率、群众与企业诉求解决、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精准对标各单位核心主责主业,涵盖教育医疗等民生保障、招商引资等经济服务、城市管养、法律监督及权益维护等具体业务成效;开放式问答专项收集意见建议,构建多维度全覆盖评价体系,全面检视并推动各单位在服务民生、优化营商环境及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实际绩效。
五、调查方法及组织方式
本次公众评议调查采用“社会评议 + 特定人群评议”两种模式:
1.社会评议(社区居民、企业代表)
调查对象:辖区社区居民和企业代表。
主要渠道:
街道:通过易拉宝展示问卷二维码,群众扫码后直接进入所属街道专属问卷页面,围绕该街道相关内容进行评价。
政务服务中心、园区服务中心、楼宇政务服务联络点、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等:张贴评议问卷二维码,社区居民或企业代表扫码后,先选择评议身份(企业代表/社区居民),系统随机生成一定数量(如 5 个)的党群部门或政府部门评议对象, 由受访者对这些单位进行评价。
2.特定人群评议(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调查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代表三类特定群体。
组织方式:
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由第三方机构制备纸质问卷,思明区效能督查办在区“两会”期间组织现场发放填写,问卷填写完成后由第三方机构即时回收。
党代表:由思明区效能督查办提供通讯录,第三方机构按通讯录以邮寄方式送达问卷,回收后统一录入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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