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25-04-01-2023-002 成文时间 2023-02-10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 号
标 题: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预算说明
有效性: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10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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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一、部门主要职责 .................................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二、收入决算表 ............................ .......

三、支出决算表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

第五部分 附件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相关政策;负责我区军队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包括包括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行政机关

 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任务是:(一)坚持固本培元,基层基础建设有效夯实。一是落实“强腰工程”。及时制定实施方案,重新梳理任务分工,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四级工作格局,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顺畅,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显著增强。二是推进基层服务站建设。为全区108个“退役军人服务站”统一标识标牌,不断推进工作规范化、服务精细化,助力基层服务站从“有”到“优”转变;充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提升打造了“思南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在中华街道镇海社区建设全市首个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主题文化长廊。

(二)抓好政策落实,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完成安置接收任务。接收退役士兵119名,用好“军人退役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妥善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19名,接收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3名。二是做实优待抚恤工作。发放各类优待金5850人次、7565.49万元;办理抚恤补助关系转移4人次,为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19次;稳妥有序推进优待证办理,发放25024张,办理进度位于各区前列。

(三)深化帮扶援助,解决急难愁盼成果显著。一是解决“就业”民生问题。牵手“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工作站”,建立退役军人服务驿站。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宣传“兵教师”培养,4名退役军人入职区教育系统,14退役军人参加第二期兵教师培养。推荐的碧谷科技有限公司、刘奎宁文创工作室被列为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点。认定厦门市保安集团有限公司为区首批退役军人就业示范点。广泛宣传发动军创企业参加省、市第三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推选的企业获省一等奖1个,市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3个。二是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受理国家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管理平台、省信访信息系统平台、省12345平台诉求130件。三是落实临时困难帮扶。开展退役军人生活困难临时救助20人次,资金7.2万元。

(四)发挥示范引领,关爱尊重尊崇蔚然成风。一是传承红色“薪火”。组织“老兵宣讲团”进校园22场,累计听众达6000余名;开展“我与老兵面对面”活动19场。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鹭先锋”退役军人志愿者西边社区服务队获2023年度思明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六个最美”先进典型。二是开展“退役军人圆满服务”,服务退役军人十余名。三是构建“大宣传”格局。联络各级媒体发布宣传信息56余条,其中,厦门电视台新闻报道3次,学习强国、中国退役军人、新福建等采纳24条。四是建设各级功臣荣誉墙。张贴荣立退役军人建功立业事迹,推选的兵管家方海明入选市最美退役军人。

(五)服务备战打仗,拥军崇军氛围更加浓厚。一是深入走访慰问。慰问驻区部队39个建制单位,赠送慰问品121万元。二是创新“双拥”品牌。创建“双拥主题公园”“双拥示范街”。打造“思明拥军联盟”,推动形成多领域、多行业、常态化的拥军局面。三是支持部队解困。协助91843部队、警备区、武警水电部队做好违规住房清理整治工作,完成20名清房对象的签约工作。做好联保某部入境我区开展演训活动相关保障工作。协调福建省军区厦门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联勤保障某部队解决涉军工程项目劳资纠纷相关问题。做好31614部队、厦门管理站军地争议土地协调处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单位: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按支出功能分类)

决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784.8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二、外交支出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三、国防支出

0.00 

四、上级补助收入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0.00 

五、事业收入

0.00 

五、教育支出

0.00 

六、经营收入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0.0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其他收入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778.52 

 

 

九、卫生健康支出

6.29 

 

 

十、节能环保支出

0.0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0.00 

 

 

十二、农林水支出

0.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0.00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十六、金融支出

0.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0.0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00 

 

 

二十三、其他支出

0.00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0.00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0.00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0.00 

本年收入合计

5,784.82 

本年支出合计

5,784.82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00 

    结余分配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 

    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 

总计

5,784.82 

总计

5,784.82 

注:1.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单位: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三、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部门/单位: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部门/单位: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单位:万元

 

    

    

 

  

金额

项目(按功能分类)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784.8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00 

二、外交支出

0.00

0.00

0.00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0.00 

三、国防支出

0.00

0.00

0.00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0.00

0.00

0.00

0.00

 

 

 

五、教育支出

0.00

0.00

0.00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0.00

0.00

0.00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0.00

0.00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778.52

5,778.52

0.00

0.00

 

 

 

九、卫生健康支出

6.29

6.29

0.00

0.00

 

 

 

十、节能环保支出

0.00

0.00

0.00

0.0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0.00

0.00

0.00

0.00

 

 

 

十二、农林水支出

0.00

0.00

0.00

0.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0.00

0.00

0.00

0.00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00

0.00

0.00

0.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0.00

0.00

0.00

 

 

 

十六、金融支出

0.00

0.00

0.00

0.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0.00

0.00

0.00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0.00

0.00

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0.00

0.00

0.00

0.0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0.00

0.00

0.00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0.00

0.00

0.00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00

0.00

0.00

0.00

 

 

 

二十三、其他支出

0.00

0.00

0.00

0.00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0.00

0.00

0.00

0.00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0.00

0.00

0.00

0.00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0.00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5,784.82

本年支出合计

5,784.82

5,784.82

0.00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0.0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0.00

0.00

0.00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0.00

 

 

 

 

 

 

总计

5,784.82

总计

5,784.82

5,784.82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单位: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单位: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35.36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3.84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0.00 

 

30101

基本工资

16.36 

30201

办公费

1.35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0.00 

 

30102

津贴补贴

43.80 

30202

印刷费

3.75

310

资本性支出

0.00 

 

30103

奖金

30.99 

30203

咨询费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4

手续费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7

绩效工资

 

30205

水费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65 

30206

电费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16.76 

30207

邮电费

0.41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78 

30208

取暖费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1 

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2 

30211

差旅费

1.85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10.9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14

医疗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14

租赁费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34 

30215

会议费

0.0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6

培训费

0.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2

退休费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5

生活补助

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2

对企业补助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31201

资本金注入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2.70

31204

费用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9

福利费

 

31205

利息补贴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0.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04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34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75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9909

经常性赠与

0.00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9910

资本性赠与

0.0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9999

其他支出

0.00

 

人员经费合计

142.70 

公用经费合计

13.8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单位: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合计

1

0.55 

1. 因公出国(境)费

2

0.0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

0.00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4

0.0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

0.00 

3. 公务接待费

6

0.5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单位: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4

7

8

11

12

 

合计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2. 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的部门请公开空表,并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单位: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部门请公开空表,并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784.82万元,本年支出5,784.82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一)2023年收入5,784.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17.26万元,增长38.81%,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较少,年初预算减少及年中调减,导致收入较少,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84.8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0.00万元。

6.经营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23年支出5,784.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17.26万元,增长38.81%,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较少,年初预算减少及年中调减,导致收入较少,支出较上年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56.5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2.70万元,公用支出13.84万元。

2.项目支出5,628.2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784.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17.26万元,增长38.81%,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较少,年初预算减少及年中调减,导致收入较少,支出较上年增加,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78.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4.49万元,上升39.11 %。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较少,年初预算减少及年中调减,导致收入较少,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6.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万元,增长38.85%。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较少,年初预算减少及年中调减,导致收入较少,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5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2.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5.72 万元,比调整预算的 5 万元(年初预算 5万元,执行中追加 0.72 万元)上升14.40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比预期多。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比调整预算的  万元(年初预算 0.00 万元,执行中追加 0.00 万元)下降  0.00%。全年安排本部门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部门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人次。主要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 万元,比年初预算的 0.00 万元下降  0.00%,主要是我单位2019年新成立,加上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规定,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00 万元,比年初预算的 0.00 万元下降 0.00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主要是我单位2019年新成立,加上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规定,无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   万元,比年初预算的0.00  万元下降0 %,主要是我单位2019年新成立,加上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规定,无公务用车运行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55 万元,比年初预算的 1万元下降 45%。主要是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比预期少,累计接待 3 批次、 27 人次。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2023年度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分数分别为99分、100分,具体详见附件《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评分表》。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3.07%,主要是:本年度一般综合定额支出指标比上年委托业务项目增多。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单位)

 一、《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自评年度:2023     单位:万元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数

已调整数

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设置分值

得分

存在问题及原因

合计

6343.48

571.67

6915.15

6908.26

99.90%

10

9.90

 

  其中:人员支出

122.8

19.90

142.70

142.70

100%

-

-

 

       公用支出

15.04

15.04

13.84

92.02%

-

-

 

       专项业务费

10.64

19.10

29.74

24.05

80.87%

-

-

 

       发展经费

6195

532.67

6727.67

6727.67

100%

-

-

 

       基建项目

-

-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牺牲病故军人家属抚恤金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自评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自评得分

投入
(10)

项目
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

2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2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2

绩效指标明确性

2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

资金
落实

资金到位率

2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2

到位及时率

2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2

过程
(20)

业务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3

制度执行有效性

3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3

项目质量可控性

3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2

财务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4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

财务监控有效性

4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4

产出
(30)

数量

发放人数

5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或产出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5

质量

抚恤金发放到位率、抚恤金发放足额率

10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10

时效

抚恤金发放及时率

10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进行对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10

成本

牺牲病故军人家属抚恤标准

5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5

效益
40分)

可持续影响

牺牲病故军人家属抚恤政策影响年限

20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19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发放对象满意度

2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20

自评总分

98

备注:二级和三级指标的权重由自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伤残军人抚恤金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自评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自评得分

投入
(10)

项目
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

2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2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2

绩效指标明确性

2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

资金
落实

资金到位率

2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2

到位及时率

2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2

过程
(20)

业务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3

制度执行有效性

3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3

项目质量可控性

3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2

财务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4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

财务监控有效性

4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4

产出
(30)

数量

发放人数

5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或产出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5

质量

抚恤金发放到位率、抚恤金发放足额率

10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10

时效

抚恤金发放及时率

10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进行对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10

成本

伤残军人抚恤标准

5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5

效益
40分)

可持续影响

伤残军人抚恤政策影响年限

20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19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发放对象满意度

2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20

自评总分

98

 

 

义务兵优待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自评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自评得分

投入
(10)

项目
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

2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2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2

绩效指标明确性

2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

资金
落实

资金到位率

2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2

到位及时率

2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2

过程
(20)

业务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3

制度执行有效性

3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3

项目质量可控性

3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2

财务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4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

财务监控有效性

4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4

产出
(30)

数量

发放人数

5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或产出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5

质量

慰问金发放到位率、慰问金发放足额率

10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10

时效

慰问金发放及时率

10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进行对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10

成本

义务兵优待标准

5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5

效益
40分)

可持续影响

义务兵优待政策影响年限

20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19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发放对象满意度

2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20

自评总分

98

备注:二级和三级指标的权重由自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两参”退役人员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自评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自评得分

投入
(10)

项目
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

2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2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2

绩效指标明确性

2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

资金
落实

资金到位率

2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2

到位及时率

2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2

过程
(20)

业务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3

制度执行有效性

3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3

项目质量可控性

3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2

财务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4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

财务监控有效性

4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4

产出
(30)

数量

发放人数

5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或产出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5

质量

生活补助金发放到位率、生活补助金发放足额率

10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10

时效

生活补助金发放及时率

10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进行对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10

成本

各种对象生活补助金标准

5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5

效益
40分)

可持续影响

“两参”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政策影响年限

20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18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发放对象满意度

2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19

自评总分

96

备注:二级和三级指标的权重由自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退伍士兵转业士官安置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自评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自评得分

投入
(10)

项目
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

2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2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2

绩效指标明确性

2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

资金
落实

资金到位率

2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2

到位及时率

2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2

过程
(20)

业务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3

制度执行有效性

3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3

项目质量可控性

3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2

财务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4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

财务监控有效性

4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4

产出
(30)

数量

发放人数

5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或产出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5

质量

安置金发放到位率、安置金发放足额率

10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10

时效

安置金发放及时率

10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进行对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10

成本

安置金标准

5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5

效益
40分)

可持续影响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影响年限

20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19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发放对象满意度

2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19

自评总分

97

备注:二级和三级指标的权重由自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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