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二)协助做好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
(四)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五)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六)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七)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八)完成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列入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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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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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6 |
6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思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思明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紧盯“两让”“五好”目标,坚持“夯实基础、精准服务、打造亮点、走在前列”基本思路,全力争创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努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化拓展思明“兵心依旧 党徽闪耀”党建品牌,持续深化“我与老兵面对面”常态化宣讲等活动,用富有“军味兵情”的形式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及重大成就、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让广大退役军人永葆革命军人本色。不断推进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品牌建设,加强与宣传、社工等部门联动,发掘宣传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等先锋模范,计划组建中山路志愿服务队,更好地融入中山路双拥主题街区活动。
二是完善服务保障体系。深化运用“星级服务站”创建成果,以“提质增效方案”为抓手,进一步探索退役军人“AI+服务保障”系统建设,用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推动我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能力提档升级。注重以点带面、典型引领,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突出未评星级街道社区服务站和事务员队伍建设,确保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条件达标,实现从“有”到“优”的转变。巩固深化社会合作机制,总结梳理经验做法,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退役军人特色服务站。
三是提高就业创业质量。开展退役军人培训需求调研,精准组织技能、创业培训,用好用足税收减免、拥军贷款等优惠政策,促进退役军人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常态化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军属)就业推介和招聘活动,挖掘和鼓励优质民营企业招用退役军人,探索技能培训、岗位见习、择优就业的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实的就业创业服务。发挥好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示范点作用,持续助力辖区民营军创企业发展壮大。
四是落实精准服务模式。加强辖区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提升改造“鼓浪屿英雄园”,并做好长效管护。发挥区退役军人慈善关爱基金会等作用,落实常态化联系困难退役军人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退役军人关爱帮扶。深入10个街道并延伸到部分社区,全面开展优抚资金排查,认真查找风险隐患,落实精准服务要求。
五是创新双拥共建工作。聚焦服务备战打仗,推动双拥共建工作机制改革,推进军地需求互提互办,列出清单,按时序落实。着力提升“双拥主题公园”“双拥一条街”建设,宣传推广百年中山路--厦门双拥主题“city walk路线”和“一路追光”爱国主义教育带。深化“厦门军民共建中山路双拥主题街区”建设,拓展“思明拥军联盟”爱心商户签约范围,推动中山路退役军人服务驿站实体化运行,全力争创新一届省双拥模范城。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收入预算为259.3262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8.6486万元,增长3.4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59.3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9.326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支出预算为259.326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8.6486万元,增长3.4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54.736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9.5362万元,公用支出55.2000万元;
2.项目支出4.59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326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8.6486万元,增长3.45%,主要是由于财政资金-一般预算拨款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4.5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各种专项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23.688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奖金发放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26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3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00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交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5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信访、维稳、烈士亲属祭扫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防控工作要落实常态化机制,由部门安排预算,2025年接待批次将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是我单位2019年新成立,加上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规定,没有安排公务用车,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批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26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