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厦门市教育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做好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我局拟同意厦门思英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设立申请,现予以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厦门思英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15号第三层之一;
机构性质:营利;
举办者:赵百凌、陈炜;
法定代表人:刘欢;
行政主要负责人:刘欢;
培训对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
培训类别:美术、戏剧(戏曲曲艺)、其它;
培训项目:播音、主持、演讲与口才、书法、戏剧表演(戏曲曲艺)。
公示期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21日(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意见和看法。
联系电话:5896760 传真:5818811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思明区政务服务中心1306室
邮编:361008
电子信箱:2381969345@qq.com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