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居民群众: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游戏游艺场所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公告》附件6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厦门星耀乐园娱乐有限公司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许可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单位情况
名称:厦门星耀乐园娱乐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101-29号105室、106室、107室;
经营场所: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101-29号105室、106室、107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游艺娱乐场所(游艺设备77台);
使用面积:473.7平方米;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錡灵玲,性别:女,年龄:39岁,籍贯:福建厦门;
投资人:易菊梅,性别:女,年龄:36岁,籍贯:福建安溪。
二、受理听证报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节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认为该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本单位(或本人)重大利益关系的,请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十日内(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7日)向本机关提出参加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的权利。
听证机关: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5896760 传真:5818811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109号思明区政务服务中心206室
邮编:361000 电子邮箱:2381969345@qq.com
特此告知。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