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内容调整,自2025年7月1日起,《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厦思文旅规〔2025〕1号)初审工作正式调整由思明区影视产业服务平台受理并初审。请申报材料的负责人务必按新流程提交初审材料至影视协拍工作小组(联系人:小林 0592-5335650)。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附件:1.《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申报细则
2.申请表
3.思明区限上住宿业名单2025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6月27日
索 引 号 | XM01128-22-00-2025-006 | 成文时间 | 2025-06-27 |
发布机构 | 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 号 | |
标 题: | 关于调整《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初审部门的提醒 | ||
内容概述: | 关于调整《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初审部门的提醒 |
因工作内容调整,自2025年7月1日起,《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厦思文旅规〔2025〕1号)初审工作正式调整由思明区影视产业服务平台受理并初审。请申报材料的负责人务必按新流程提交初审材料至影视协拍工作小组(联系人:小林 0592-5335650)。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附件:1.《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申报细则
2.申请表
3.思明区限上住宿业名单2025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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