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2025〕1号文通知的要求,鉴于以下7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已不在原审批地址经营及开展的培训年龄段含义务教育阶段且设置超过三层以上。现将以上7家移除思明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白名单,同步注销“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账号。
1. 厦门意象金画笔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谊爱路85号二层、87-1号,法定代表人:林丽静。
2.音之舞(厦门)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601A-603A之四,法定代表人:何伟鹏。
3.厦门鹭美蓝鲸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888号307、307-1、307-2、308、308-1室,法定代表人:饶健亭。
4.厦门优佳星梦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豆仔尾路179号401室E区,法定代表人:罗俩春。
5.厦门研艺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9号514室,法定代表人:陈茜雯。
6.厦门石开多才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232-109号,法定代表人:王丽香。
7.厦门市乐教园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18号8B室,法定代表人:刘桂琴。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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