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2025〕1号文通知的要求,鉴于以下2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已不在原审批地址经营及开展的培训年龄段含义务教育阶段且设置超过三层以上。现将以上2家移除思明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白名单,同步注销“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账号。
1.厦门小俗大雅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金榜路63号301单元和305单元,法定代表人:刘思远。
2.厦门恩倍图途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号7层A区19单元,法定代表人:沈松芹。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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