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2-06-01-2024-016 成文时间 2024-02-09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健康局 文 号
标 题: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预算说明
有效性: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4-02-21 17:08
字号: 打印: 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医疗、健教、培训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工作。

  (二)开展妇幼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婚前保健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妇女两癌筛查服务。

  (三)负责全区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妇幼卫生信息统计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

  46

  4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主要任务是:围绕健康中国和健康思明行动2030规划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聚力“落实、优化、创新、提升”,持续强化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促进生育全程妇幼健康服务,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获得感。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党建引领,全面推进妇幼健康事业发展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对妇幼健康事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做好意识形态和妇幼健康文化特色单位建设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党组织堡垒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二)着眼两纲,系统推进妇幼健康各项工作

  一是承上启下畅通妇幼保健网络: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是省、市、区三级妇幼保健网络的“网底”,同时也是基层妇幼卫生网络的“龙头”,在妇幼保健体系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二是完善生命全周期健康管理:继续实施婚前医学检查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站式”服务项目,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促进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继续落实福建省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管理规范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提高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率;依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继续完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项目管理;完善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三)强基固本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制定并实施《思明区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项目经费使用方案》,持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质量。深化“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推进“云上妇幼”远程医疗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不断拓展妇幼保健服务内容,稳扎稳打,通过学科体系建设,整合医疗资源,优化业务流程,使群体保健和个体保健有机结合,保健与临床相互融合,为建设规范化妇幼保健院积蓄力量。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收入预算为4,410.508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66.4181万元,增加14.7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560.92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60.928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849.58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支出预算为4,410.508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66.4181万元,增加14.7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490.928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81.1281万元,公用支出509.79万元;

  2.项目支出7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849.58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60.928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6.8381万元,增长1%,主要是由于人员支出政策性调整支出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902.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住房补贴、高龄补贴、生活补贴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1.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2.0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缴交。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386.5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正常运转等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等。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8.6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较2023年预算支出持平。

  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3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0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3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对口部门调研、评估等妇幼卫生业务工作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9.0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0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0%。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妇幼运行维护经费(含信息网络)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承担辖区内百万人口的妇幼保健、医疗服务,为患者提供舒适、安全的就诊环境;实现妇幼健康互联网+服务,探索科技妇幼智能服务模式;承担各类妇幼宣教对象宣传活动等工作所需费用。 

  2.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

  3.实施方案

  (1)保障医疗服务场所的保洁、安保、消防、消杀、绿化等;

  (2)实现妇幼健康互联网+服务,探索科技妇幼智能服务模式;

  (3)打造温馨、舒适、安全的医疗环境,妇幼工作对象满意度达到92%。 

  4.实施周期

  1年

  5.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68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维修(护)费18万元;

  (2)物业管理费5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门诊医疗收入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用于保障辖区内的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儿童健康体检、龋齿防治、眼保健及保教人员体检等工作相关费用。 

  2.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

  3.实施方案

  一是发挥区级妇幼管理职能,做好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二是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对辖区内儿童开展口腔疾病普查及眼保健、听力筛查及儿童健康体检等业务。

  4.实施周期

  1年

  5.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预算金额32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320万元。其中:

  (1)维修费15万元;

  (2)水费0.5万元;

  (3)宣传印刷5万元;

  (4)专用材料耗费(药品、试剂耗材)120万元;

  (5)产前筛查费15万元;

  (6)延续系统医疗云租金1年28万元;

  (7)其他零星支出(含转入累计盈余)136.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6.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手机浏览

    视频解读
    文字解读
    访谈解读
    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

    重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