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二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的主要职责是:思明区妇幼保健院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集预防、保健、医疗、健教、培训、科研于一体的妇幼保健机构,承担全区百万人口的妇幼保健服务工作,负责45所托幼园所、5家助产技术服务机构、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考核和业务培训。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工作。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医疗、健教、培训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包括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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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 |
46 |
40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我院将以“中西医融合、服务升级、品牌提质”为核心,全力推进辖区妇幼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构建中西医融合服务体系。以“中医+妇幼”融合为核心,打造思明特色妇幼中医药服务。建立妇幼专科与中医科协作机制,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干眼及HPV感染、不孕症等妇科疾病,制定规范化中西医防治方案;设立鼻炎、失眠等专病门诊,依托葫芦灸等适宜技术打造“中医身心调养室”;践行“近邻·党建”,以“厝边好医生”为抓手,开展中医进社区、下企业活动,普及中医药知识。
(二)强化专科建设,开展全生命周期服务。深化儿科名医工作室建设,设立儿童身高管理门诊,提供生长评估等一站式服务;巩固医育结合成果,完善协作机制,重点建设医育结合示范点,打造可复制的区域样板;拓展乳腺专科服务,筹建放射科,配备DR、钼靶等影像检查设备,提升诊疗精准度。
(三)规范机构管理,做好人才储备。结合2026年区医综体竣工投用需求,依据医院2025-2028年业务规划,推进编制优化,解决编制与业务发展不匹配问题;以创建二级妇幼保健院为目标,引进紧缺专业人才,输送骨干人才到上级机构培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
(四)推进硬件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医综体建设,完成室内砌体结构施工及主体结构验收,推进机电、医疗专项、精装修等工程,确保按2026年10月完成竣工验收的目标稳步推进,夯实服务硬件基础。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收入预算为5032.5035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1543.0081万元,减少23.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974.71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74.713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1057.79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其他收入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支出预算为5032.503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1543.0081万元,减少23.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525.413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87.6535万元,公用支出537.7600万元;
2.项目支出449.3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1057.79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74.713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656.0481万元,下降14.2%,主要是由于临时过渡点租金物业管理费及门诊预交金及市民卡暂存款等部分专项预算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921.34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住房补贴、高龄补贴、生活补贴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5.36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2.000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缴交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791.376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正常运转等公用支初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临时过渡点租金及物业管理费、门诊预交金及市民卡暂存款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维修费、临时过渡点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4.62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202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较2025年预算支出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部门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6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预算安排0.300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对口部门调研、评估等妇幼卫生业务工作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6年预算安排9.3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3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保有量与上年一致。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妇幼、计生公共卫生工作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用于保障辖区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医疗废弃物处理、医疗纠纷处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耗材试剂费用。
2.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
3.实施方案
一是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工作、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孕产妇建卡系统管理工作、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孕前优生检查工作;二是依据“一法两纲”及全国妇幼保健工作规范,对辖区内医疗助产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幼人员及妇幼信息报表人员进行培训;三是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废弃物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废弃物处置率100%;四是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儿童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8%。
4.实施周期
1年
5.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7.4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专用材料及医疗消毒处理耗费(公共卫生耗材、疫情防控耗材等)25.5万元;
(2)产前筛查经费6.8万元;
(3)妇幼、计生协作经费(围产、儿协、信息、计生、儿童口腔保健、健康教育业务经费)5.1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妇幼运行维护经费(含信息网络系统)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承担辖区内百万人口的妇幼保健、医疗服务,为患者提供舒适、安全的就诊环境;实现妇幼健康互联网+服务,探索科技妇幼智能服务模式;承担各类妇幼宣教对象健康教育活动等工作所需费用。
2.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
3.实施方案
(1)保障医疗服务场所的保洁、安保、消防、消杀、绿化等;
(2)实现妇幼健康互联网+服务,探索科技妇幼智能服务模式;
(3)临时过渡点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保障临时过渡点顺利开展医疗服务。
(4)打造温馨、舒适、安全的医疗环境,妇幼工作对象满意度达到92%。
4.实施周期
1年
5.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411.90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维修(护)费8万元;
(2)物业管理费122万元;
(3)临时过渡点租金223万元;
(4)水电费58.9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三)医疗收入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用于保障辖区内的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儿童健康体检、龋齿防治、眼保健及保教人员体检等工作相关费用。
2.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
3.实施方案
一是发挥区级妇幼管理职能,做好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二是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对辖区内儿童开展口腔疾病普查及眼保健、听力筛查及儿童健康体检等业务。
4.实施周期
1年
5.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拟安排该项目预算金额1,057.79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1,057.79万元。其中:
(1)维修费10万元;
(2)专用材料耗费(药品、试剂耗材)200万元;
(3)医疗云及信息推广等费用110万元;
(4)门诊检验医技类等委托业务费用110万元;
(5)其他零星支出(含转入累计盈余)320万元。
(6)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及网络信息系统购置费307.79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8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8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5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9.3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2647


